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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自來水公司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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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23日】吉林省吉林市自來水公司自1999年7.20以來,積極配合吉林市610辦公室推行邪惡的迫害政策,先後將大法弟子姜桂林、劉明偉(夫妻)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總經理李地(音)在打電話向其上級主動請示解除姜劉夫妻勞動合同時,其上級主管部門並不同意,李地一再要求解除他們的合同。最後上級主管部門說:最多也就解除一個人,但李地私自做主非法解除了他們二人的勞動合同。後他們夫妻二人被非法勞教、判刑。

在姜劉夫妻勞教期間,他們19歲的女兒因無經濟來源把房子賣掉維持生活。他們回家後居無定所,過著艱難的生活。當劉明偉從吉林省女子監獄回到家後找到李地要求恢復工作,李地百般推托。

吉林市自來水公司對於在崗的法輪功學員也採取各種方式迫害:工程技術人員不給正常工作;普通工人調離市區到較遠的郊外上班,並且迫害的五年中每到節假日、敏感日,就以找法輪功學員「談話」「寫保證」為名,非法干擾學員的正常工作、生活、信仰自由。

主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組織部長李莊(女)將大法學員寫的勸善信不懷好意的送到邪惡的市610辦公室,並講大法學員「恐嚇」她,致使610辦公室下令綁架大法學員。該學員為了避免遭受迫害,流離失所,無處安身。在2002年11月7日,李莊又以送本單位退休的大法弟子趙芯去洗腦班為藉口,非法霸佔了她的工資2000元,(當時趙芯每月只開240元生活費)事實上該大法弟子並沒有去洗腦班,是去外地打工。

2004年11月16日李莊又夥同昌邑區東局子街道,停了大法弟子趙芯的退休工資,家屬去講理,讓拿出法律條文,她說對法輪功(學員)這樣是上邊的命令,沒有法律條文。李莊一副根本不講道理的樣子。該單位對法輪功學員迫害較嚴重。


附電話:區號0432
一、 吉林省吉林市自來水公司
郵編:132011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桃源路108號。
傳真:2025644
總機:2032778 2032779 2032780 2032781
1、 總經理兼黨委書記:李地(音)辦公室電話:2083063;宅 電:2060571
2、原黨委書記(現任副經理):呂小臣;辦公室電話:2025236;宅 電:2447493
3、組織部長:李莊(女)(主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
辦公室電話:2032778(總機轉)6219 宅 電:2459882
李莊愛人:張加利是自來水二次供水辦主任;辦公室電話:2022616;手 機:13904417981

二、 附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東局子街道參與迫害的:
郵編:132001
1、 黨委書記:柴昶;辦公室電話:2579669
2、 副書記:李慶芝(女)(主要迫害法輪功的);辦公室電話:2579669 2578068
3、 綜合治理辦公室:陳鐵、楊紫煙(女);辦公室電話:2577263 257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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