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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大法弟子張玉蓮自述被精神病院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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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9日】我叫張玉蓮,今年40週歲,女,大專學歷,是安徽省合肥市鋼鐵集團公司計控處微機室操作員,無精神病史及無家族精神病史。

我於2001年7月27日,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由洗腦班(3個月)直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8月3日下午送到安徽省合肥女子勞教所二大隊。

約在 8月8日或9日傍晚,由女子勞教所6名管教把我送進了安徽省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六病區(精神病院)。入院時,我神志是清醒的。

當晚由一名男醫生給我打了一針,並輸液。具體藥物不詳。隨後我出現噁心、頭痛等症狀,不知何時,我失去了知覺。清醒過來時已是幾天後的事。在我不清醒期間我有記憶的是:電針一次(腦部太陽穴的位置),鼻飼一次,捆綁一次。

勞教所直到一個半月以後才通知家人,說我得了精神分裂症,現在已好了,並帶家人來看我(而在此前,每逢探視日,家人被告知,不轉化不准探視)。為此家人非常氣憤,並想通過有關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勞教。但後來他們又稱我得的不是精神分裂症,是精神分裂症樣,不能提前解教。

在我住院期間,勞教所的管教也多次來看我並了解我的思想情況。記得有一次他們問我對大法的認識,我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他們說:「那你這樣認識是回不了家的。」我說:「回不了家,你們不能叫我把白的說成黑的吧!」就這樣談話不了了之。

過了一段時間,有一天,勞教所找我,並讓我催我丈夫快點接我回家,並說我們都不留你了。

後來家人因我的醫藥費,回家後的生活費等問題和勞教所及我單位交涉(最後醫藥費由單位全保,單位每月付給一定的生活費),我直到2001年12月11日才被以保外就醫的形式被放回家。

主治醫生:熊祖倫;主管護士:薛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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