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德略省高等法院3號宣判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罪成立。
潘新春2002年5月1號在多倫多星報發表公開信,信中把多倫多的法輪功學員契夫卡稱為「罪惡的×教成員」。
契夫卡2003年8月向法院起訴。安大略省高等法院3號的判決是迄今為止全球第一件法輪功學員控告中國外交部官員獲勝訴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