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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大法弟子節日訪友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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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14日】善良的長沙父老鄉親們,這是近日發生在您身邊的一個真實事件。

今年的三八婦女節,天氣晴朗,許多單位都給女職工放假,市內一公司女員工龔湘暉和她的女友連滔滔去地處長沙市芙蓉區東湖的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原長沙農校)看望一位朋友,該校數學老師何應清。當時何老師正在校職工活動室觀看三八匯演,龔、連2人見到何老師後互相問候了幾句,隨即就道別了,準備搭車回家。然而,正當她們走到校門外馬路上,向公共汽車站走去時,突然從校內衝出以王才用、朱自田為首的幾個校保衛處人員,強行將龔、連2人向門衛室拖去,在光天化日之下將她們2人強行綁架,隨後把她們強行帶至馬坡嶺派出所,被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名判治安拘留15天,現在龔湘暉和連滔滔被關押在長沙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

眾所周知,朋友之誼與朋友之情是每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的正當關係,朋友間的相互往來、看望是天經地義的,是人的基本權利,是受憲法保護的公民權利,任何人、任何機構都無權剝奪,否則就是侵犯人權。長沙市馬坡嶺派出所及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區分局以所謂「擾亂社會治安」為名,將龔、連無理關押並處拘留十五天的決定,任何明眼人都能看出該處罰決定的荒謬之處,她們被關押的唯一原因就是她們是法輪功的修煉者。難道法輪功的修煉者就沒有在一起說說話、相互探訪的權利嗎?三個人在一起聊幾句,就能擾亂了社會治安?這種邏輯推理不禁讓我們想起了「文革」時代所發生的荒謬一切。

一個人的信仰與他選擇何種功法強身健體、修煉身心是天賦人權,任何人都無權去剝奪,利用其他被拘留人員或親自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行為都是觸犯人權與法律並違背天理的。

在此,正告非法拘留龔、連二人的長沙市馬坡嶺派出所及長沙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芙蓉區分局相關人員,立即釋放龔、連二人,並向受害人及家屬道歉,杜絕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警察本該是維護憲法的,保護民眾的利益的,當你們背離了這一點的時候,捫心自問,自己是不是知法犯法,執法違法。善惡必報是天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因為自己現在不理智的所為影響到自己的未來,給自己的生命留下永難彌補的深深痛悔啊!

同時,對於非法綁架龔、連二人的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原長沙農校)王才用、朱自田及其他相關人員,希望你們趕快明辨是非,懸崖勒馬,你們在此事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迫害善良無辜的民眾是不會有好下場的,歷史上這樣的事例比比皆是,君不見「文革」中那些以執行上級指令為名,賣力充當打手與急先鋒迫害好人的人都在後來受到了懲罰嗎?真心地希望你們猛醒,理性思考,真正地對自己負責,不要再迫害好人。

目前龔湘暉、連滔滔處境惡劣,承受無名的苦難,工作、家庭都受連累,在此,我們緊急呼籲所有的善良人士共同關注此事件,伸出援手,維護人權與正義,營救無辜的龔湘暉、連滔滔早日獲釋。

附相關單位及人員名單:(湖南省長沙市電話區號代碼為0731)
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區分局:
總機:4683000 辦公室:4688826 所長辦公室:4110930
(寄信: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區分局 410001)

長沙市馬坡嶺派出所:
所長:黃光 教導員:解支越
辦公電話:4627887,4612840
(寄信:長沙市芙蓉區馬坡嶺派出所 410127)

長沙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
所長:周冬安 教導員:張鐵強
副所長:彭建明、劉安文
辦公電話:4745741
監督舉報電話:4723528
(寄信:長沙市芙蓉區荷花園 長沙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 410001)

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院領導:胡述光 4637021(辦)
5524419(宅)
方向陽 4637118(辦)
4615698(宅)
曹太益 4637017(辦)
4636678(宅)
手機13875813208
保衛處:
劉正輝 4637110(辦)4615713(宅)
13808491322
王才用 4637110(辦)4636789(宅)
13907489459
朱自田 4611646(宅)
內保科辦公電話:4637007,4615603
門衛室辦公電話:4637004,4615607
(寄信:長沙市芙蓉區東湖 湖南生物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4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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