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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對大法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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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15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而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四中隊的大法學員,抗議非法關押,不戴名籤、不點名、不蹲。在隊長吳豔傑、陶淑萍的指使下,這些大法學員經常被刑事犯打,有的被打得傷勢嚴重。大法學員找她們,要求懲治打人兇手。2003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這七天的時間中,在原獄長王星、褚淑華的支持指使下,對大法學員採取了嚴重侵犯人權的迫害行為,以期達到他們強制讓大法學員放棄修煉的目的。下面將她們這七天中所使用的主要迫害手段列舉如下:

不給吃飯,不讓喝水,不讓正常上廁所,在室外長時間凍著。

第一天被迫害人數高達43人。惡警讓大法學員從早上5:30直到下午4:30左右到室外或罰站一天,或走一天,不讓帶任何禦寒用品。當時正是寒冬臘月,氣溫很低。有的大法弟子被扒去棉襖,如李慶珍、楊秀華、李丙清、杜桂傑、王文榮、張春傑、史麗、李雪蓮等。犯人王代群往大法學員張彥鞋裏灌雪。楊秀華被扒去棉襖、棉褲、絨衣、絨褲及襪子,只剩一條線衣、線褲,被扔進雪堆裏。最後那天被折磨到晚上9點多。

女幹警使用電棍打、電,還找男幹警打,並指使暴力犯罪的刑事犯們毒打大法學員。

(1)被吳豔傑、陶淑萍及其它女幹警使用電棍電的有:許淑芬、劉桂華、任秀英、閆淑芬、王文榮、胡桂豔等。
(2)監獄指使五名防暴隊成員幫助四隊幹警(其中有兩名男惡警叫王亮、楊子峰)將大法學員肖愛玲扣在鐵門上進行毒打,用板凳將馬愛橋的頭部打出一個大口子,縫了四針,板凳被打得粉碎。馬愛橋自己花去醫療費近2000元,被關進小號,每天吃兩頓玉米麵粥,帶背銬三天,後出現昏迷狀態解開背銬,共關押15天。被它們毒打的大法學員有李平、肖愛玲、程佩英、黃麗萍、張春傑、劉桂華、馬愛橋等。
(3)女幹警喬麗娜、李笑宇、劉虹、孫立松用竹條往大法學員臉部、嘴、眼睛、手指、手上抽,大法學員多人手腫、臉腫、眼睛充血;她們還指使刑事犯李梅(販毒犯)、劉玉梅(殺人犯)、劉文革(傷害致死)、王代群(搶劫犯)、王玉波(殺人犯)等3、4人圍著打一個大法學員。李丙清、董亞珍、趙亞倫等人幾乎天天被她們毒打。黃亞珍的眼睛當時被打壞,李丙清的內臟被打傷,那幾天大法學員人人見傷。李慶珍被劉文革用刷水池的刷子刷嘴,致使嘴紅腫。
(4)將胡豔蹲著扣到監舍內鐵門上,從下午4點到凌晨5點多,還逼她幹活(胡豔是獄中得法的大法學員)。不讓正常休息、睡覺。每天下午4:30至5點左右回監舍,有的被罰蹲到半夜12點,有的被罰坐到冷冰冰的一樓地面上到半夜12點,最晚到後半夜2點才讓休息,早晨5點起床。將七名大法學員關小號,因為她們始終沒答應惡警的要求,迫害始終沒有停止。

11月28日,大法學員集體背《論語》,有七人被押小號,分別為李平、肖愛玲、程佩英、任秀英、谷亞榮、劉桂華、杜桂傑。她們被扒去毛衣、毛褲(有的已被刑事犯偷走)一天24小時帶背銬坐在板鋪上。一天二頓像水一樣的玉米麵粥,半夜12點睡覺,早晨5、6點起床,不讓洗衣服,一直被押到12月30日下午3點(已遠遠超過法律最長的關押時間15天)。從回監舍到2004年1月9日一直被銬在床樑上,從早6點到晚12點才讓休息。她們幾人臉色枯黃,瘦了許多。每天17、18個小時的站立、背銬,手腳均腫。程佩英腿出現紅點。不給吃飯,七個人給5個小饅頭,包括元旦那天都是這樣。從10號至今還戴背銬坐小凳,晚10點才讓睡覺,早6點起床,仍不讓吃飯。迫害仍在繼續。

另外四隊幹警不但剝奪了這七個人打電話、接見、買東西的權利,而且對其他大法學員也變相剝奪打電話、接見的權利。她們要求大法學員得向她們報告「××犯人打電話、接見」,而大法學員沒犯罪,所以大家拒絕說犯人說的話,致使大法學員與家人聯繫不上,家中來人她們卻謊稱大法學員不見,給親人趕走。邪惡至極。

最近哈爾濱女子監獄領導班子有變動,新任正獄長叫徐龍生,來自北安監獄;改造獄長劉志強來自黑龍江省泰來監獄。自新獄長上任後,惡警怕大法學員反映情況,怕他們的惡行曝光,阻止大法學員與獄領導接觸。希望有條件的同修能把以前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大法學員的情況進行整理,郵給監獄的新領導或給他們郵一些洪法材料。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郵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87號 郵編:15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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