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出於小人之心,對法輪功進行誹謗,把我們這些成千上萬的只想做好人的老百姓抓去公安局、拘留所、勞教所進行毒打,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讓我們這些修煉者放棄修煉。李洪志老師說:「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大法弟子們在邪惡的鎮壓中沒有退縮,沒有被邪惡所嚇倒,經過這四年的風風雨雨,我們變得越來越理智,越來越清醒,對大法的心越來越堅定。
在正法的今天,江氏集團想用謊言與欺騙手段掩蓋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徒勞的,它對大法與大法弟子所犯下的滔天大罪罄竹難書。
99年8月15中秋節,我去燕郊舊街娘家過節,燕郊鎮公安分局片警田曙光等十幾個警察大約晚7點左右,把我娘家團團包圍。當時家中姐姐、姐夫、弟媳、姪女們剛吃完飯,父親還未喝完酒,小姪女想上小賣部給爺爺買瓶啤酒,為首的警察大聲說:不許動!孩子嚇得一哆嗦,驚恐的看著這些身穿警服、頭頂國徽的人,怎麼這麼兇?孩子們嚇得往我母親身後躲,母親一邊護著孩子,一邊上前問他們要幹甚麼?
一當官模樣的人支支吾吾回答說找我了解一下情況,一會就放我回來。說完就把我帶上一輛警車上,由幹警李聯弟開車把我押送三河市公安局治安刑政管理辦公室,也稱刑政科。在刑政科,科長沈××問我:為甚麼要煉法輪功?我就把我學法煉後,身體受益的好處講給他們聽。經過3個多小時的問話,他們也沒有從我口中得到甚麼,又想找些理由給我定罪。最後問我今後是否還煉法輪功,我回答說:我是法輪功的受益者,我煉。燕郊公安分局筆錄員李××說:那就拘留你15天,理由是擾亂社會治安罪。
我一沒偷二沒搶,在家裏過團圓節,上哪擾亂社會治安?惡警真是不講道理。就因為我說了一句我要煉功,結果把我關進了拘留所17號女牢房。關進當天夜裏,三河市五小老師李莉莉也因堅持煉功被關進來。第二天大約是晚9、10點鐘左右,李旗莊阮××夫婦倆雙雙被關進拘留所,剩下一個幾歲孩子無人照管。
17號牢房大約十幾平方米的空間,一條土炕,只能睡七八個人,我們屋是十二個人,三個大法弟子,我們三人主動睡在潮濕的水泥土板上。伙食:中午每人一個饅頭,一碗菜湯,晚上每人一個窩頭,一碗湯,湯裏只有幾片白菜幫或土豆片。晚上兩個小時可以在屋裏活動活動,犯人在一起打打撲克,我們3個大法弟子就在一起切磋或背法。一天晚上,我們背《洪吟》,被看守發現,看守們氣急敗壞叫來值班所長,強行叫我們3人和一犯人跪地板,跪了大約一個多小時,我的雙膝像針刺一樣疼痛,身上也冰冷冰冷的發抖,犯人們也心痛乾著急沒招兒。
當時我的心真說不上啥滋味,三十多歲的人,從家裏無緣無故被抓來,還罰跪,這是甚麼世道!這時院外進來十幾個當官模樣的人,好像是甚麼檢查團,其中一個當官的問:這四個人怎麼回事,為甚麼跪在地上,值班看守說我們是因為煉功。
跟我們一起跪的犯人,好幾天膝蓋腫老高。第二天女所長杜××聽說我們晚上煉功,暴跳如雷,又把我們四人叫她當院罰跪一個多小時才算完事。這就是我由於堅持說煉功,被江××政府領導下的三河市拘留所迫害的真實一幕。這樣的迫害我們不止經過一次兩次。當然,我現在明白了,作為大法弟子是不同於常人的,應該正念拒絕邪惡之徒的任何迫害。
在三河拘留所18號女牢,關押二十多名外地女大法弟子,大家一起學法、煉功,惡警一看又急又氣,等外地學員被接走當天,他們就把本市大法弟子李莉莉嫂子叫到院中,又打又電,最後還給戴上腳銬,一天不許吃飯。
在我抓走的那天晚上,母親等到一夜看我沒回家,叫二弟打聽消息,二弟找到公安局聽說我已被拘留,趕緊買了一箱方便麵和火腿腸,想見見我,看守說不準見,也不准把吃的送進去(因為看守所裏有小賣部,他們要賺錢,高價賣給犯人)我二弟回家跟我母親一說:母親氣的又哭又罵,逢人便說公安局的人是騙子,是執法犯法,可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對公安局這種無視國家法律的做法也無能為力,只有以淚洗面。老父親見女兒被抓走,對政府人員的這種做法也是憤憤不平,只有借酒消愁,一天外出與朋友喝酒回家,由於想我,一走神兒,自己從摩托車上摔下來險些喪命。
江澤民這種不管老百姓死活,對善良人們的迫害是罪惡難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