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19日,戴春華在租用的樓內做真相資料時被惡警抓捕,資料點被破壞,她被關進四平市看守所進行迫害。她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四平市公安局對她進行殘酷折磨,手段極其殘忍,僅僅20天,在3月9日上午9時將她迫害致死。死後發現肩頭鎖骨處有個洞,乳房上布滿鐵器扎過的洞口,後背呈紫紅色。四平市公安局執法犯法,害死人命,自知理虧,派出所出喪葬費及衣物費2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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