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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市叢台分局惡警綁架大法弟子和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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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9日】2004年1月29日(農曆正月初八),人們還沉浸在節日的歡慶之中,邯鄲叢台分局的惡警們在政保科長安震志的帶領下又開始了對大法弟子進行騷擾、綁架。惡警們精心策劃,晚上八點同時包圍了幾名大法弟子的家。

他們在大法弟子張銀娥家敲門,不開門就用鐵棍子砸,用改錐撬。一進屋惡警就開始搜查,把屋裏翻得亂七八糟,把家中的1200元也搶走。當時屋裏有四人,其中有兩人是過年來家串門拜年的,也一起被強行綁架送進看守所。關押半個月後每人罰款5000元才放人。

為了找到黃建玲,惡警把黃的女兒黃紅豔從工作崗位上強行綁架。逼著黃紅豔帶他們去找父親,孩子不去,就被送進邯鄲市第一看守所,關押半個月,又罰款5000元才放人。出來後黃紅豔失去了工作。

家住在邯鄲市國棉一廠大院的丹秀娥,29日晚正在家裏,叢台分局兩名惡警和人民路派出所的幾名惡警以回訪為名,在副所長盧志傑的帶領下闖到丹秀娥的家。他們把前後們都堵住,非法搜查,搶走錄音機、磁帶等,還把她丈夫的集郵冊都強行帶走,並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把丹秀娥強行綁架,又送到看守所迫害,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盧志傑在往看守所送人時讓丹秀娥把身上的錢都掏出來,結果沒有任何收據,盧志傑佔為己有。

丹秀娥的家人多方求援,還被罰了2000元,惡警關押一個多月才把人放出來。出來後丹秀娥找到人民路派出所,問他們為甚麼這樣做,平白無故地在家裏把人抓走,關押這麼長時間,還罰錢,還有沒有法律?作為警察不能懲惡揚善,專門迫害好人,怎麼配做人民的警察。他們沒話說,只推說是上邊讓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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