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郵信講真象的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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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7日】隨著師父正法進程的不斷加快,不斷向表面推進,我們講真象的工作也應不斷向深度和廣度進行。師父在《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中告訴我們:「但是,講真象一定要理智的講,用符合人的理念去講。如果神來神去的講,完全不站在人的理念上、不考慮人能不能接受,那你就是在起破壞作用了,那起的作用就是反的。一定要理智的去做,清醒的去做。跟人家講真象的時候要考慮到別人的接受程度。你會看得到,你也會觀察得到,所以一定要把你們講清真象這件事情做好。不要只是去講,不要流於形式,講一個你就得叫他明白。」

還有學員問師父很多人沒有聽說過大法及迫害真象,也沒有參與迫害,對他們講真象的意義請師父開示。師父說:「有的人沒有聽說過大法,也沒有聽說這個迫害,對他講真象也是有重大意義的。世人在漫長的歲月中一直被封閉著,致使這些生命在長久的輪迴往生中都在等待著的這件事情一時不能認識到。大家在講清真象中能夠告訴他不止是世界上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你還告訴了他大法,告訴了他大法是甚麼,這就會打開他封塵已久所等待的機緣,使他明白這就是他等待的來了。」

根據師父以上的講法,我體會發真象材料和當面講真象的同時,我們郵信給當面講不到的人,也是一種非常有效的不可替代的講真象方式。

* 書信這種形式的特點:

1. 當今世人很多都已變異得很冷漠,有些常人覺得傳單就像挨戶投遞的報紙或廣告一樣,一人一份,他很可能覺得與己無關,根本就不看。而對於寄到自家信箱,尤其是寫著自己名字的書信,他會有一種被重視的感覺,覺得這封信是專為他寫,從而他也會重視別人,認真看信。

2.傳單內容有一定的侷限,尤其是明慧上一些固定刊物,內容的時效性較強,從而使只收到某一期刊物的常人來說,缺乏連貫性。有些人甚至對「自焚」栽贓案和「法輪功是甚麼」還不知道,書信可以把我們想讓世人應該知道的一些基本內容(如自焚真象、全球訴江案)一次性寫出來,具有系統性、連貫性和全面性。

* 書信郵寄對像:

1.老師:老師不明真象,直接毒害兒童。此為舊勢力最毒的一招。所以向老師講真象非常重要。

2.警察:他們是邪惡舊勢力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工具,同時其中還有一部份是應該得法的有緣人,所以無論從減少對大法的迫害還是從救度可救之人的角度,給警察寫真象書信都是很重要的。

3.親屬:親情往往更容易使人理智不清。有些不明真象的親屬,對他當面講真象時,他往往會表現情緒很激動,甚至為了表示他的堅決反對,本來能聽能看真象資料,他也不當著你的面去聽去看。所以對這樣的親屬不妨試著用寫信的方式,理智的系統的講清你想講的話。

* 書信的內容:

1. 書信的語氣上要注意:

在信的開頭部份我們要體現出對對方的尊敬,這不僅是順其執著,也是為使其在心中升起正念。比如對於教師、和警察,我們可以從以前人們心中對這兩種職業的看法,讓他們看到自己所作所為的反差;對於親人,很多不明真象的親人認為大法弟子無情,所以給親人的信首先要讓他們明白我們對他們的理解。然後,在讓他們明白你完全理解他們的基礎上,請他們靜下心來,看一看你的信,讓他們報著試圖也來理解一下你的想法,從而也就看完了真象材料。

2. 書信的真象內容要注意:

個人認為每封信中應儘量包括揭露造假新聞、世界各地訴江案的內容,以及大法在當今世界的洪傳大勢。可以是標題式的新聞,一句話一條信息。寫給本地區的信,要把本地區的迫害真象的一些具體人或事加在裏邊,讓他認識到迫害就發生在身邊。還可酌情加一些修煉人的故事和因果報應方面的內容,這類內容可以給人帶來一些思考,啟發人的本性的那一面。

* 信封要求:

1. 郵寄的信可以寫成上級給下級發信的形式或同行業的信(如給學校寫信,下面落款可以為「教委」或「局」「部」等)

2. 寄信人地址不要過於籠統,如只寫××市,或內詳等。地址越具體越不易引起懷疑,最好詳細一些。

3. 如果一天要向同一個郵局所轄的若干郵筒郵出幾封信時,儘量保證這幾封信都是用不同的信封、不同的郵票、不同的字體以及不同的寄信人地址穿插搭配而成。

4. 可以考慮在信封上寫一些常人感興趣的又能啟發其善念的話吸引他特別想看這封信。

總之,我們寫的真象信件應該有質量,有層次(境界),有信息量,最主要的是要有慈悲在裏面。那是真正起作用的物質。除了給老師、警察、親人寫信外,所有的中國百姓也都是我們寫信的對像。我們可根據每個對象身份的特殊性,使每封信都有其針對性和特色,用手寫體較打印效果更好。但要注意如為手寫體,要儘量寫得規整些,字體優美些。為了節省時間可以將手寫信複印後大量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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