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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區大法弟子曹洪彥被非法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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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30日】曹洪彥,男,43歲,家住吉林市昌邑區河灣子鎮二委一組,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當地派出所和鎮政府的騷擾。他和妻子99年9月進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永吉縣政保科嚴磊明等人從駐京辦事處接回。當時辦事處每個大法弟子被非法扣了120元錢後,嚴磊明把他們送進永吉縣拘留所繼續迫害,非法關押他們40多天,還強行勒索伙食費2900多元。在被非法拘留期間,惡警們不給大法學員吃飽飯,而且吃的是生了蟲子、發了霉的的玉米麵,白菜湯裏還有蟲子和泥土。曹洪彥家裏剩下一個14歲的孩子無人照顧。

2000年,曹洪彥和妻子因向世人講真象被惡人王貴舉報。派出所馬文健、高中舉、馬偉東、王志平等人非法闖入他家中,惡警高中舉非法抄了他的家,非法將他夫妻二人帶入派出所,強行逼供後,把他們送入吉林市昌邑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回家2天後惡警又把他們送入洗腦班加重迫害。惡警王志平搶走他家的照相機一架,價值2000元左右,又逼曹洪彥交伙食費750多元,惡警李鐵奇對他們夫妻百般刁難。

2001年2月派出所多人到曹洪彥家,強行將他倆帶入派出所,送入洗腦班,不讓他們吃飽飯、睡在地上,不讓煉功、學法,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此次將他倆非法關押達40多天。妻子不能吃東西,嘔吐多日無人管,後二人從洗腦班跑了出來,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孩子無人照顧。

2002年,曹洪彥下班時被長春市楊家崴子派出所非法抓捕,下落不明,家人到處尋找。現曹洪彥被關押在吉林市監獄,被非法判刑8年,不讓家人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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