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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東安縣大法弟子自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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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8日】我是湖南省東安縣人。1999年元月由於身體不好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不久身體好了,人也精神了。而且隨著學法,我知道了大法修煉者要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個好人,道德高尚的人,不與人計較得失。提高了心性後,煩惱的事也沒有了。由於江氏的邪惡打壓,我得法才半年就失去了正常修煉的環境。因此,很留戀1999年7.20前短暫而美好的修煉大法的日子。

2000年12月,我在功友們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以散發真象資料(傳單)的方式證實大法,被公安惡警周劍波把我從菜場(當時我在買菜)抓到公安局。惡警強行搜走了我身上所帶的500元現金(是我準備還別人的借款);還又拍桌子又瞪眼睛,兇神惡煞的揚言要把我手腳捆住。我當時就跟他們講:「我是因為煉了法輪功,才身心健康,為國家節約醫藥費開支,這是好事。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也是好事。我發真象資料,講法輪功好,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真象,又有甚麼不好?」他們說:再煉,就打死你。在非法綁架審訊我的同時另外幾個惡警到我家裏非法抄家,翻箱倒櫃把20幾本大法書籍和有關資料、煉功磁帶與師父的法像全部搜去。非法審訊後當天就把我送到看守所關押,並不准親人見我。寒冷的冬天,我們(胡貴玉、施淑英)三個大法弟子只有一床薄被子。看守所的惡警不許我們煉功、不許交談,還要我們每人每天交伙食費10元,吃的卻是豬食一樣的飯菜,每餐都是老白菜和已經結網的羅卜,沒有油鹽味。洗漱用冷水,很多時候連冷水都不給。

2001年3月惡徒又把我們送到柴溪辦洗腦班,在那裏受到非人的折磨:被強制每天聽惡警誹謗大法與大法師父。我們不聽從,就遭打罵。

2002年2月,周劍波、唐道明等人又到我家抄家,因搜出了一些真象資料和大法書,而再次把我綁進看守所關押。我在看守所被關了一個月時間,天天遭逼問:大法資料從何而來?發到甚麼地方?我拒不回答。

2002年5月24日被非法送株洲勞教所勞教。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了1年零3個月。勞教所的惡警對我們煉功人更是百般虐待:日日夜夜被惡警與刑事犯夾攻,沒有半點人身自由,連廁所都被限定一天只准上二次。每天被強迫寫「四書」,堅持不屈服的大法弟子就遭拳打腳踢並被加教,被強迫超時間勞動(一天勞動十幾個小時),不少大法弟子由於長年累月被強迫超時間勞動,身體被摧殘,有眼睛被累壞的,如懷化的尹××,冷水灘的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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