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本溪教養院對我的父親王文安的劫持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6月1日】我的父親叫王文安,今年61歲,為人老實厚道,在本溪消防塔東小學附近修鞋,還經常義務給人修理,是位心地仁厚的長者。我父親以前身體不好,但自從他修煉了法輪功以後,父親的身體就變得非常健康。可是好景不長,自從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以來,街道、派出所、父親單位經常到我家進行騷擾。

在2002年4月23日晚上9點多鐘,明山區紫金派出所四名警察非法闖入我家,將正在睡覺的父母親強行帶走。抓到派出所後又雙雙送入本溪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惡警把我58歲的母親非法教養二年,送入瀋陽馬三家教養院,把我61歲的父親教養二年,送入本溪市威寧教養院。家中只剩下我們姐弟二人,無奈我們姐弟二人來到紫金派出所質問民警我父母犯了甚麼罪?他們說:我父母擾亂了社會治安。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啊!

2004年4月23日,是我父親被非法教養整二年之日,也是獲釋之日,可是本溪教養院卻又非法給他加了76天。初見我父親時,我們都哭了。父親瘦得我們簡直不敢認,腿也瘸了(聽別人說好像是不放棄對大法的信仰被用繩子綁上,甚麼時候說不煉了,甚麼時候才把腿拿下來造成的),父親顯得很蒼老,說話也有氣無力,好像精神上壓力很大似的。

父親他們的伙食非常差,冬天連菜葉都看不到。父親他們每天還要『學習』,所謂學習就是洗腦,如果學習不好還要加期,我父親就是被這樣加的刑期。刑滿這天,我和家人來到教養院接父親我們幾經周折找到了教養院的副科長張斌,副科長說:對你父親加期是院裏的決定,因為他學習不好,我們要求教養院拿出國家法規,關於加期的規定和關於加期的相關手續,他們卻拿不出來,最後說:他說了不算。我們又找到了副院長,副院長也同樣說:這是院裏的決定。我們很不服氣,副院長說我們態度不好,不跟我們談,最後還說:我們可以去告,告哪都可以。難道這麼大個國家就沒有說理的地方嗎?

現在我和家人為父親的處境非常擔心,也為母親擔心。我們呼籲社會上的正義人士伸出援助之手解救我的父母親,還他們的人身自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