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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一個小山溝裏的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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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2日】我是家住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的大法弟子,97年得法。我原來疾病纏身,生活困難。喜得大法一年多,我一身疾病全無。解開了人生中不能解的心結。使我暴躁的脾氣改變了。就連我兩個孩子的先天性神經性頭痛病也好了。

1999年7.20江澤民鋪天蓋地鎮壓法輪功時候,作為一名在大法中的受益者,我和功友冒著小雨,踏著泥濘的小路,跋山越嶺,一晚上走了80多公里進京上訪,走到土門子時被擋回來。

在1999年11月9日進京上訪。信訪辦成了公安局,不分青紅皂白就抓人。把我抓到天安門派出所,我對警察說:「你們是為人民服務的,為甚麼不向上級反映情況,我們是煉法輪功受益者,電視播出的根本不是實情。」他們看看我,問我是哪裏人,我不回答,他們就將我銬起來,三個人輪流打我的耳光,打得我從嘴裏往外淌血,手也被銬出血來。一個小時後,木頭凳派出所陳小虎將我們接到秦皇島駐北京招待所,三天三夜不給任何吃的,還將我身上帶的360元現金掠走。後被送回青龍縣看守所關押4天,通知家屬交1180元錢領人。

2000年3月份,木頭凳鎮政法委書記周子秋從家中把我抓到法制學校,關押了1個月,我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整天體罰、跪步、吊銬、蹲馬步、打板子。他們把腰至臀部往下全部打成黑紫色,1個月伙食費1100元,另外周子秋又向我丈夫要了1000元押金才將我放回家。

2000年7月份,派出所陳小虎帶一個人將我從家中抓到看守所關押了40多天,在那裏我被強迫做被、洗衣服。劉部長甚至把他妻子帶月經的褲子都拿來讓我洗。後來周子秋向我家人要1000元押金,派出所韓敏要500元,我丈夫不給就給我加期,沒辦法東找西借,王金又要了400元伙食費才放我出去。

2000年11月,我又踏上進京上訪的路,後被抓到石化派出所,周子秋和派出所楊樹銀把我帶到河北駐京辦事處,把我們三人銬在一起,不給吃的。他們吃喝玩樂到深夜2點多回來,問我有沒有錢,我說沒有。然後他把我叫到另一間屋子繼續問,我仍回答沒有,他一把將我棉襖敞開,將我內衣裝有50元錢搶走。然後污言穢語、拳打腳踢(周打我耳光,楊打我胸部),他們手打疼了,找來一隻拖鞋打我臉,臉上出現一道道血痕,周還嫌不夠一拳向我左眼打去,當時眼睛就凸出,變成黑色,足足打了2個多小時。我後來被打得小便失禁,他們才將我帶回看守所。

在拘留所遭到的迫害更是慘無人性,每天不但給管教洗衣服,所長王金派刑事犯往院子裏潑水,寒冬臘月不一會兒就結成了冰,王讓我們趴在冰上,並讓3個當兵的分別用鐵鍬、鎬把、皮條一起向我打來。一直打到我兩眼看不見東西,昏過去20多分鐘,然後再給我戴上40斤重的大鏈子,把我的手和腳銬在一起,那種痛苦無以言表。使我精神和肉體承受的摧殘和侮辱到了極限。而且這種非人的折磨持續了4個多月。在2001年4月放我回家。

2001年7月4日半夜,一家人正在熟睡,突然外面有人大喊大叫讓我們快起來,我起來一看又是鎮裏和派出所的人來了,他們總共20來人將我家前後圍住。不讓孩子哭叫,將兩個孩子連掐帶拽,我女兒的胳膊都被他們掐出了血。他們殘忍的將我強行帶走,直接送往唐山開平勞教所,我又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遭受了非人折磨。

以上是發生在中國大陸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一個小山溝裏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這充份暴露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遍布中國大陸各個角落,手段兇狠殘暴,無一人能夠倖免於難。同時希望國際社會各界都應關心發生在中國大陸嚴重侵犯人權的惡劣行徑,反對這場持續4年多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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