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大法弟子向法律界、政府部門講真象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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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25日】為了能夠向法律界、政府等部門講真象,我以打官司等形式向有關單位、部門揭露我在勞教所受到的迫害。表面上在向他們諮詢,求得他們的幫助,實質上藉這個機會救度那裏的眾生。

一、到律師事務所講真象

同修和我到律師事務所後,我首先諮詢了怎樣才能告勞教所。律師問起了因由,於是我將在勞教所受到的迫害一一講來:上大背銬、折斷胳膊、皮帶抽打、用鎬把打、電棍電擊、坐小凳、澆涼水、不讓睡覺等,細細講給他們聽,同時還讓他們看了我身上的傷痕及我帶去的照片。第一個律師有些膽怯,沒敢接這個案子,推脫了;第二個事務所的律師聽了我受到的迫害後很氣憤,說勞教所必須負法律責任,於是他就問起了有關的手續和我的家庭收入情況,告訴我先到醫院做個傷殘鑑定,然後再去法律援助中心。

二、到醫院講真象

根據律師的指點,我到了醫院。在做傷殘鑑定的過程中,我又和醫生講了受迫害的全過程,並給他解答了很多關於法輪功的問題,使醫生了解了法輪功,明白了真象。

三、到法律援助中心講真象

回來後,我又去了法律援助中心。路上我和同修交流了一下體會,我們更堅定了,沒有了怕心。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後,那裏的律師態度非常好,聽完我所受的迫害後,感慨的說:江氏黑暗,你去先到長春公安局告,如果公安局不立案,再到檢察院、人大去告,應該給迫害你的人判刑,還得給你賠償。這位律師明白了真象,有了正義感,為自己今後打下了一個良好的基礎。

四、到勞動局和市工會講真象

由於我的胳膊被打殘,沒有了勞動能力,我就以找工作為名去勞動局講真象。在樓外我發正念,進屋後,見屋裏有許多人。輪到我談話時,我就把在勞教所受迫害的過程講給他們聽,把照片給他們看,把傷殘的胳膊給他們看,並說明沒有了勞動能力,生活上的困難請他們幫助解決。他們說解決不了,應該找司法部門。

於是我就到了市工會,把我受迫害的經歷給他們重講一遍,我就是想讓他們知道邪惡是怎樣迫害大法弟子的。然後我說,我不是找你們告狀,是叫你們給我解決生活問題,你們是工會,我是工人,你們得維護我的合法權益。聽了我所揭露的真象,他們都很吃驚,他們至少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受騙了。

我準備把我在勞教所受迫害的過程寫出來,叫律師寫一份訴狀,與照片、醫院出示的各種證明等一塊送到人大政協等部門,運用常人的法律來反迫害,同時救度所接觸到的所有人。

建議受迫害的同修拿起筆來,把你們受迫害的過程寫出來,上有關部門去告他們,揭露邪惡、反對迫害、講清真象、救度眾生、維護大法,證實大法。

同時那些在酷刑逼迫下寫了甚麼「悔過書」、「決裂書」的同修們,你們也應該拿起筆來,把你們被迫放棄信仰的過程寫出來,告到法庭上去,揭露邪惡在肉體上和精神上對你們的雙重迫害,這才是真正的洗刷自己。個人所悟,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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