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集市上發真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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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8日】2004年4月12日集上,我去發資料時,遇見一個賣衣服的,我送給他資料時,有兩位男士急於向我要天安門自焚光盤,當時因我沒帶,我答應他們下午拿來。下午我去送光盤時,那位上午接資料的人把我叫到跟前告訴我:「那天我去趕中村集,有一位大姐也給了我一張你們法輪功受迫害的資料,我看了真氣。」他邊說邊舉著資料。當時我有點擔心,對他說:你不要這樣舉著資料,我怕集上有便衣巡邏。因為我曾經在集上發資料被舉報過,遭到惡警抓捕,雖然在師父的呵護下和同修們齊發正念的幫助下闖出了魔窟,但畢竟是有損失,所以我不想因他引來不必要的麻煩。誰知道他沒有一絲害怕的表現,竟嚴肅的說:「如果誰問我資料從哪裏來的,打死我也不會說出是誰給的!因為你們太好了。」這時,旁邊一個賣鞋的也說:我看你們這幫人是挺正的。又指著一份資料上江××的頭象說,「它是不行了,完蛋了。」

聽到他們這番話我非常的高興,我知道他們是真正清醒了,明白了大法的真象,得救了。我又告訴他們,把資料一定多傳幾個人,他倆齊聲答應,說一定往外傳,多傳人。

我上次因為發資料被抓後,有同修講,不應上集發資料。師父《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中說:「再有,你們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講真象。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過中來不及說話你都要把慈悲留給對方,不要失去該度的,更不要失去有緣的。」我想,如果資料都能隨身帶,現在賣東西的到處是,都可以隨手給他們一份。人多傳的快,即使有不愛看的,在多人的影響下也愛看了。當然,在散發資料過程中也不能忽視安全問題,要保持強大的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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