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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僑報和星島上訴庭辯結束,法輪功學員向紐約司法界全面講真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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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8日】(明慧記者唐風紐約報導) 2004年7月16日上午,紐約法輪功學員控告《僑報》和《星島日報》侵犯人權及誹謗罪一案在聯邦上訴法院第二巡迴法庭(曼哈頓弗利廣場40號)順利進行了法庭辯論。聽取庭辯三位法官是普勒法官(Hr. Rosemary S. Pooler)、薩克法官(Hr. Robert D. Sack)和納基法官( Hr. Reena Raggi)。 庭辯於10點40分左右開始,進行了約50分鐘,原告法輪功學員提出保留起訴權以及修改起訴狀的請求,法庭將在六週內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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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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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師山姆.以茲瑞爾(Sam Israel)和韓淑慧( Lana Han)

* 原告律師表現出色

庭辯開始,原告律師山姆.以茲瑞爾(Sam Israel)和韓淑慧( Lana Han)先後從此案法律上適用的法規和兩家報紙對法輪功的誹謗迫害向法庭陳述了此案的實質:《僑報》和《星島日報》幾年來密切配合中國政府在海外以輿論方式誹謗妖魔化法輪功,對紐約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造成了直接傷害,包括紐約華人社區對本地的法輪功學員產生仇恨和誤解,使其在華人社區被排擠、歧視,甚至被攻擊,法輪功學員正常的社區活動,例如遊行和集會等,受到干擾,導致紐約地方上警局等一些政府部門不得不出面調解,等等。

當時在庭聽辯論的諾拉.帕克先生表示律師山姆.以茲瑞爾陳述和回答法官的問題時,有理有據,思路敏捷。律師韓淑慧面對薩克法官的節節提問從容冷靜,沉著的把此案的實質──中文媒體配合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把誹謗言論輸出到海外,對紐約社區的法輪功學員造成了直接的嚴重傷害──告訴了法官。

律師韓淑慧對記者表示中文媒體利用美國的新聞自由在華人社區煽動對「真善忍」這個信仰的仇恨,已經墮落成江氏集團一個輿論打手工具,這已超出了美國憲法給予媒體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範疇,不應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庭辯當天,學員們早早的來到法庭,不僅法庭內座無虛席,法庭外還臨時增加了幾十個座位。

在庭聽辯論的學員利維(Levi)說,法庭上正念之場很強,法官不是咄咄逼人,而是認真的聽取我們律師的陳述。儘管薩克法官堅持他的問題,在韓淑慧律師的沉著回答下,他不再堅持,而是靜下來聽韓律師的陳辭。

* 法庭外弗利廣場上的酷刑展揭露邪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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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兩天,學員們在弗利廣場上再次進行了連續兩天的酷刑展

6月末法輪功學員在法庭對面的在弗利廣場進行了一次酷刑展,開庭前兩天,學員們在弗利廣場上再次進行了連續兩天的酷刑展。中午時分,人潮如流,來來往往的行人對5年來並還在持續中的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有了直接的感性認識,人們紛紛簽名,拿資料,向學員詢問情況。

學員在交流中一致認識到向紐約司法系統講真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這麼多法律界的人士,他們一樣需要知道真象,需要被救度,這個上訴案是個很好的契機。在學員的努力下,法律教授和聯邦法官們在訴案進行過程中得以接觸真象信息。

* 被告律師表示了解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

庭辯結束後,有學員向代表被控方僑報的辯護律師弗洛依.阿布拉漢(Floyd Abrams)解釋僑報不是一個獨立的媒體,而是中國政府的喉舌,同時表示他作為曾經代表爭議的大律師來講,今天為邪惡辯護是令人遺憾的,以後他自己回過頭來看看也是會不好受的。阿布拉漢表示了解法輪功學員的遭遇,他在法庭上也坦承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是值得同情的。

* 法律小組的心得

紐約和新澤西的部份學員自發組成了一個法律小組,負責此案的進展並及時和大家交流。法律小組最大的心得是師父在正法中清除了大量的邪惡,學員們也越來越成熟,大家配合越來越融洽,是大家在法上的整體提高,整體正念正行的力量使今天的庭辯順利進行。此案成立的本身很大程度上就震懾了邪惡,一年多來,僑報不再登載誹謗性的文章。

學員們利用這個案子向紐約法律界做了大面積講真象工作,這些配合其他方面的講真象活動,極大的幫助了紐約司法系統全面了解江氏集團是如何利用海外中文媒體作輿論工具把迫害輸出到海外,進而加深他們對中國國內對法輪功的迫害的了解。

法律小組的學員表示,將配合其他的講真象工作,繼續深入持續的向司法系統講法輪功真象,把大法的美好帶給每一位有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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