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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阿城市大法弟子范國華被非法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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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10日】黑龍江省阿城市大法弟子范國華,2003年4月30日被非法判7年,5月15日被非法送入哈爾濱市女子監獄。現在情況不明。

范國華心態純正、觀念很少,曾去北京說明真象、證實大法,平安返回。她始終把證實法、講清真象、救度眾生為己任,幾年來,從未間斷地利用各種形式講真象,她經常通宵出去發真象資料,送到110指揮中心,公安局家屬樓,她省吃儉用打車到偏遠農村發真象資料,自制橫幅、標語掛在城區、農村……幾年來,她幾經迫害,堅修大法。

2000年12月5日晚,阿城市民主派出所5個惡警私自闖進小范家,問她煉不煉,她說:這麼好的功法,我怎麼能不煉呢?我學的是教人做好人、祛病健身的好功法。然後她心平氣和地給他們講大法修煉如何好,天安門自焚事件疑點,4-25上訪的真象,告訴他們國內媒體報導不實,在欺騙民眾…… 。可是這些毫無人性的惡警非但不聽,還硬將她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把她非法送進拘留所。這期間,不法警察恐嚇她的家人,並向家人索要錢,說不交錢就不放人。家人被逼交了2000元錢,他們才於12月28日把小范釋放回家。

2001年11月26日晚上9點,小范在家休息,阿城市民主派出所惡警又到小范家無故抓人,當時她不配合惡警,以惡警林松為首的4人強行把她抬走,還非法抄家,抄走幾份資料。

當天晚上惡警折磨小范坐鐵椅子,手腳都綁上,一直折磨到天亮,又把她劫持到看守所迫害。

有一天,看守所惡警讓犯人坐一排聽廣播,惡警讓小范也過去坐一排,她說:我不是犯人,我不能同犯人坐在一起。惡警氣瘋了似的,找來5、6個人,對小范拳打腳踢。其中有一惡警說:把她銬在暖氣片上吊著,看她服不服。小范正念不讓惡警拿銬子銬不上。結果,惡警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銬了幾個來回也沒銬上, 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范國華在看守所惡劣的環境下堅持學法、煉功,發正念,向人洪法、講真象。她心裏想,這裏不是我呆的地方,我得回家去。於2001年12月12日被無條件釋放。

2002年12月6日,小范去偏遠的尚志市黑龍宮村發真象材料,被當地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尚志,直到2003年1月29日才通知家屬。

2003年4月30日不法人員非法開庭判了她7年,5月14日通知家屬見面,並非法勒索300元錢,5月15日把她非法送入哈爾濱市女子監獄。

在這以後,小范家人幾次去女子監獄探視,都未能看到她。哈爾濱市女子監獄非常邪惡,現在小范生死不明。

呼籲阿城大法弟子及善良人士正念營救被關押在哈女子監獄像小范一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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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民主派出所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骨幹:
指導員:劉稷
所長:馮躍華 辦公室電話:53738174 53714342
手機:13903664174 傳呼: 126─23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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