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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資深律師披露法律界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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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19日】註﹕本文是大陸一位法輪功學員與其朋友,國內一位資深律師的談話實錄,為免給其帶來安全影響,本文隱去雙方姓名。

我在被邪惡的610辦無理拘禁在所謂的「法制學習班」放出來後,碰上我多年不見的一位律師朋友。在了解到我被迫害的情況後,她除表示同情和憤怒之外,更向我揭露了司法界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一些黑幕。以下是我們之間主要的一些簡短對話(下文中「學員」指我):

學員:你知道嗎?他們沒有任何理由、不經任何程序的拉法輪功學員進他們的「洗腦班」。從老太太到懷孕的婦女、從單位的工作骨幹到家庭非常困難的下崗者都有,都是按照法輪大法修煉的只想做好人的人啊。(江氏集團)還說學員不要家庭,是鎮壓者破壞家庭才對,太沒有人性了。

律師:我知道,我知道,其實我們做律師的表面一看就明白,關你的那種「學習班」形式等於變相拘禁,思想迫害等同搞精神虐待,那一套我們很清楚啊!

學員:他們其實是衝著法輪功來的,關鍵是造了那麼多的謠。比如編造「自焚」嫁禍法輪功、以斷章取義手法誣蔑李師父宣揚「世界末日」、「不讓人吃藥」等等……關於這些我可以一一給你分析,以證明李師父和法輪功的清白。

律師:唉,從「文革」到「六四」都這麼過來啦,「六四」誰都知道是愛國學生運動,不照樣給打了。法輪功我看也一樣。

學員:我很高興,我看你非常明白。

律師:其實老百姓心裏都有一桿秤的,我周圍的人都知道法輪功是好的。像幹我們這一行的人會更清楚,天安門廣場那事(「自焚」)咱一看就知道使用了許多道具,拍戲而已。

學員:(江氏集團)在造謠的同時拼命迫害(法輪功學員)。確實迫害的很厲害,我沒有犯法啊,他們把我關在房間裏,24小時不許踏出門口一步,還請了幾十個人輪班嚴加看管。數月來我沒曬過太陽,也沒有通訊和通信的自由,甚至親屬探望也不給。而且說不轉化就無期的關下去,所謂轉化就是要向他們妥協,像他們所說的「要和黨和國家一致,××黨說紅的,你就不能說白的。」我曾經絕食抗議,他們強迫灌食,在第一次灌的時候要下馬威,故意插錯管,把喉嚨都弄傷了,痛得要命。聽說到了勞教所那種酷刑可多了。

律師:我非常理解你。你們這還好些,人們對人鬥人好像比較反感,搞經濟的心重一些,內地一些省份搞得更激烈,你們法輪功的人被害得更慘,死的傷的……還有家庭受累,我們有了解的渠道,但是這些事都給掩蓋著。

學員:聽說最高檢察院今年內重點清查侵犯人權案,請問像我們這些事可以上訴嗎?包括請律師。比如我有個朋友已經勞教期滿了,最近剛被從勞教所押回,卻直接送到「學習班」繼續關,非要她妥協。她的家屬想見她都不給見。我想幫她,這種情況算不算「超期羈押」?

律師:清查侵犯人權?希望真的如此吧,不要說你們,連我們也在盼著將來會實現。但是據我所知,法治也好,人權也好,在當今中國,表面上談得挺是回事,但是一碰到法輪功問題,就不管用,你明白嗎?就比如你要我去幫一個被超期羈押的盜竊犯出來或一個更大的罪犯的甚麼事,我們很容易就可以辦到,但對你那個朋友就愛莫能助。

學員:也就是說他們對法輪功根本就不講法、不講人權?!好像公安內部有一條對付法輪功學員的叫「打死算自殺」。

律師:沒辦法,這裏是××黨的天下,中國人幾千年的根深蒂固的奴性決定了××黨能把握這一切。不是說法律是統治者的工具嗎?他們怕法輪功因此要對付法輪功,因此制訂了法律,但是事實上他們在這件事上自己又為所欲為的違法了,其實是他們把自己的非法行為合法化了(很無奈的樣子)。

學員:但是你不覺××黨很奇怪嗎?世界上任何一個政黨,都是管理國家和通過政府運作為民眾服務而已。而這個黨卻要管人家的思想和隱私,甚至人家一個動作、一句話、心裏想甚麼,都給管了。你們所尊崇的法學理論裏有一條基本原則,是說法律不能管人的內在,否則不但無效,反而對社會有害。

律師:是呀,我也知道國外的政黨尤其崇尚民主的國家,法律管的是人的行為,只要你沒有違法的行為比如拿槍在街上亂來等等,誰管你心裏想甚麼啊!但這裏是中國啊,作為朋友,我勸你還是認命吧,保住自己的命才是明智的,「識時務者為俊傑」啊。

學員:我看你雖然明白,但是又好像站在強權者一邊認識。其實我們並非搞政治的人,我們並沒有要反對誰,也不想反××黨,只是不想被強迫說假話而已。他們要我說法輪功不好,但是我多年的體驗和認識告訴我,法輪功是一片淨土。而且現在許多世人都知道所有攻擊法輪功的都是造謠,我為甚麼沒有說真話的權利?經過「文革」你還不清醒嗎?推而言之,沒有這場被江氏敗類操縱製造的迫害,就沒有反迫害,就沒有法輪功學員幾年不懈的揭露真象的和平行為。

律師:(沉默了一會)是的,如果社會能接受,人人修心養性,世界就和平多了。

學員:那是不是你生活太富足了,不想多事,甚或你根本就認為強權壓迫是合理的?!所以你才沉默?你們作為律師的職業道德何在?!

律師:(有點激動)不,我不認為合理的。職業道德?是呀!你知道嗎?上次司法局組織律師搞辯論,是因為形勢需要為那些日益多起來的法輪功案件搞辯護,法庭審判時需要有律師,雖然是表面形式,但缺位了還不行。後來選了一批律師專門負責接這些案子。唉,幸虧我沒有參與。你不知道,凡是為法輪功學員作辯護的,律師辯護詞必須由司法局審查,審查的原則就是「不能為法輪功辯護」,這方面的內容全刪掉。收了人家的錢,又不能幫人說話,這是中國律師的悲哀,這種違心事我可幹不了。我們所就有個律師代理過這類案子,家屬也付了錢,但這種出發點就錯的辯護毫無意義,審判結果不得而知。還有,前面你說要幫一個朋友,我看還是免了,不會有作用的,他們的目地就是要改造她的思想,如果不迎合他們,法律也幫不上忙。也許請個律師能為家屬出面交涉,但只會變成為610出面勸她轉化,這種幫倒忙相信你不會願意的。其實,我們也確實很無奈。

學員:我們已經清楚他們(被江氏敗類操縱的整套系統)是很邪惡的,但是「善惡有報」,在這場迫害中惡的一邊肯定會自敗。我們嘗試用法律手段也是為了讓世人了解我們、了解真象。要用法律去懲罰迫害法輪功的惡人,目前在中國確實不現實。但「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行動已經開始,光明其實不遠了。我非常感謝你,你是一位有良知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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