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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自述幾年來屢遭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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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8日】我是一個法輪大法的修煉者,也是一個身心受益者。可是這麼好的功法卻因為一個小丑的妒嫉而遭到無理的打壓。

99年7月22日,在煉功點上晨煉時,也就是公開集體煉功的最後一天,單位610康鳳傑、馬興旺,將在煉功點上煉功的人員偷偷的記錄下來後,然後強迫這些人交書。99年7月22日,早晨煉完功後,我去市政府請願回來後,已經下午四點多了,還沒進家門,單位保衛處劉長會帶著派出所的所長,把我截住叫到了離退休辦公室。逼迫我放棄修煉,強迫我交大法書、師父的講法錄音帶,和煉功時掛的橫幅。緊接著從那天以後,離退休辦公室的馬興旺,三天兩頭就到我家騷擾我,並監視我。

2000年3月27日,我去北京證實大法,為還師父清白,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有一個公開的合法的煉功環境,我自己回來後,保衛處劉長會、馬興旺、從家中把我帶到市公安二處,公安二處的人寫好一份保證書之後。讓我簽字,並罰款一千元,才把我從公安二處放了回來。

2000年5月11日,我第二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警察把我抓到了秦皇島駐京辦事處,把我銬在椅子上銬了多半天後,秦皇島市公安局的車把我送進市公安二處,又銬了我一夜。還把我兒子叫到公安二處,讓我答應四個條件(不進京、不上訪、不串聯、不煉功),因我不答應他們的條件,他們就逼著我兒子替我寫保證書和簽字,並且罰了我300元車費錢,及三十元的照像錢。

2000年7月4日,單位保衛處劉長會,把我們單位進過京被抓的煉功人,都騙到了廠保衛處,送進了公安二處,公安二處的惡警(名字不詳)和單位保衛處劉長會提前寫好一份表,讓我兒子簽字,不讓我跟其它幾人說話、接觸,趕緊讓我兒子把我領走回家了。

2000年12月28日,第三次剛踏上去北京的汽車上,被汽車站的便衣警察抓進了車站派出所,在汽車站把我們二人(當時還有一位同修)的汽車票每人60元,被沒收,車票錢也沒退還,把我們銬在汽車站派出所的暖氣管上銬了18個多小時,單位保衛處,劉長會,馬興勝,又把我們送進公安二處,又銬了將近一天,還不讓吃飯,不讓上廁所。還被罰款500元。單位保衛處姜春華在公安二處讓我放棄修煉,放棄信仰,我不答應,就又把我送進市二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因在看守所中絕食二十多天生命出現了危險,才把我放了出來。

2001年7月26日,鄰居(同修)在家中消業,發高燒40度,因她家中沒人照顧,我去她家照顧她,剛進屋不到五分鐘,(因單位610監視著我們,有人舉報)公安交通分局惡警李鳳義等四人突然闖入她家,不容我解釋,把我們三人一起抓走,其中另一人也是去照顧她的。因同修在發燒中,體溫很高。邪惡連拖帶拽,把我們先送進了我們軍工醫院裏,不讓回家,我二女兒到醫院找我回家,保衛處馬興勝阻攔著不讓我跟我女兒回家。我二女兒跟他們講道理,還揚言把我女兒帶走一起拘留,公安交通分局和單位保衛處,劉長會,馬興勝等多人,一直把我非法關押在醫院裏五個多小時,最後從醫院裏把我帶到公安交通分局非法關押了一夜多,到第二天又把我送進公安二處非法關押我一整天,到晚上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又將我們二位照顧人的善良好人送進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最後還是通過絕食闖出來的。

2002年春節前夕,單位610,康鳳傑帶著市610的兩個人闖入我家二次,非法檢查我家。

2002年5月18日,單位610康鳳傑,保衛處劉長會、馬興勝等人又帶著公安二處的惡警四人闖入我家,非法檢查我家的東西,看我有沒有電腦、印刷機之類的。

我是早已退了休的老人了,可是單位610保衛處離退辦,經常找我以談話為名恐嚇我,騷擾我,威脅我,監視我,就連我上早市買菜都跟蹤,我信仰「真、善、忍」沒有錯,做一名超常的好人更沒有錯,江氏邪惡流氓集團的跟隨者都對我進行多次的迫害打壓,還迫害我的家人,經常找我兒子,對他們造成思想壓力和工作的壓力,挑撥我們家庭之間的關係,破壞我們的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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