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講清真象中和海外同修、外地同修形成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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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8日】2004年8月,我地區一位同修在路上被秘密綁架,並被送到洗腦班。多日後家屬、同修們才知道他被無辜迫害,迫害事實被同修在明慧網上曝光。被迫害同修所在單位在海外有協作夥伴,新加坡同修及時給同修所在單位打來電話,講真象,制止迫害。在該同修絕食抗議、海外同修真象電話、家屬去單位要人的共同努力之下,該同修很快被釋放,對常人的影響也較大,使我們切身體會到了大法弟子整體的巨大力量。

因此,建議同修,利用國內各級官員重視國際影響、注意自身形像的這一特點,救度他們,目標更加明確的講清真象,提高反迫害和救度世人的效果。

具體做法,被迫害同修(如現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的同修)所在地區將同修被迫害的事實簡述一下,後面附上該同修所在單位的地址、電話、傳真,如有條件的可將該單位在哪個國家、哪個城市有協作單位的情況附在後面。海外同修一直在往中國大陸打電話、發傳真、寫信,協助我們更好的講真象。我們大陸大法學員是主體,與被迫害同修同在一地的大法學員更應該積極營救同修、揭露邪惡迫害,以制止惡人繼續犯罪,同時讓更多的世人了解真象。而且我們還可利用同行業、相關單位等形成隨機的小整體,更深入的講清真象,也使大法學員在反迫害、講清真象中更加協調、統一、有力。

另建議,同修在寫出迫害事實時,一定寫上迫害責任單位或個人的地址或電話等信息,以達到制止迫害的目地。邪惡也關注著網絡。而且有地址、電話更方便大家形成整體講真象。望同修對此問題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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