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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市刑警大隊(公安一處)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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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6日】撫順市刑警大隊(公安一處)在北台團市委附近,原出口辦事處(出國辦手續的地方)成立了一個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

自1999年以來,公安一處利用酷刑打傷、致殘大法弟子多人,罪行累累,天地不容。

2002年,大法學員王小豔,翟旭,夢華,劉佔閣,關菊穎,馬懷樂,吳波,趙玉仇,高貴榮,王承濤,侯小慧,孫倩,董欽飛,孫永麗,孫永聖。金順女,曲彩玲,賈乃芝等被邪惡之徒認為是重要人物。隨後,他們都被抓到這裏秘密酷刑折磨,這兩種酷刑過後,還有十種酷刑在繼續用,折磨完後惡警就把大法學員塞到看守所,等候判刑。

「劈腿、背吊」是惡警常用的兩種酷刑:劈腿能導致兩腿不聽使喚,甚至不能走路,疼痛難忍;背吊:把胳膊從背後吊起,導致巨痛,甚至胳膊吊殘。

惡警還將大法學員扣在鐵椅上,整宿不讓睡覺,然後上刑訊逼供。另外,大法弟子苗淑清在站前派出所被惡警釘竹籤,兩手指扎進牙籤,留下血印痕跡,手段之殘忍難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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