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遠隔萬里為母呼籲 法輪功受迫害再受關注
多倫多居民曾曉南向加拿大媒體講述了自己的母親、50歲的法輪功學員黃新在國內遭受的迫害。2003年9月14日,黃新被瀋陽市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8年,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九大隊七小隊,後轉往監管醫院,未經當局作任何精神鑑定,每天被強迫服用神經藥物(如氯丙嗪)。黃新每天遭受神經藥物的摧殘,身體極度虛弱,生命垂危。
根據曾曉南介紹,黃新被關押在監獄醫院傳染病區的肝炎分區,連續7個月,每天被強行服入2片氯丙嗪。因服用過量,造成她神志不清,嚴重時無法說話,且下肢行動非常困難。她的思維現已極其緩慢,動作遲鈍,說話只能一個字、一個字敘述。據被非法關押的其他法輪功學員證實:當黃新對注射稍有反抗時,便會遭到毒打,長時間捆綁,直到沒有任何力氣反抗。
據曾曉南介紹,1999年7月後,黃新曾2次進京上訪,均被當地警方綁架並遣回瀋陽,每次都在瀋陽拘留所被扣留約2週,直到家人被迫同意交納罰金。2000至2003年間,黃一家曾經歷被監視居住,繳納近萬元保證金(至今未曾返還),電話竊聽,停發退休工資,被迫4次搬家,流離失所等一系列迫害。2002年黃因傳遞資料被抓,在看守所裏絕食數日被轉押到瀋陽大北監獄監管醫院,直到生命垂危,監獄怕擔責任讓家屬領人。此時黃新體重不足60斤,身上多處受到電擊酷刑後的淤血,氣息奄奄,已失去知覺。
正午時分,曾曉南和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會長李迅等向加拿大總理府遞交了請願信和包括14名加拿大親屬名單在內的有關資料。
法輪功學員在零下十幾度的氣候下請願煉功 |
* 迫害是系統性實施的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會長李迅今天給總理馬丁的資料中包括去年12月2日加拿大國會人權和國際關係發展小組舉行的「因信仰受迫害的人們」聽證會上的證詞。
李迅在信中提到,「當時迫害致死的人數是1157,今天這一人數已經增加到了1238。」信中表示,這一數字還是保守的估計。由於中國當局的封鎖,大量的迫害致死案例沒有報導出來;有十萬多法輪功學員被送往勞教所。
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李迅表示,這場迫害是系統性的、大規模的迫害。來自國際社會的大量迫害事實可以證實這一點。另外,這場迫害不但發生在中國大陸,也發生在包括加拿大在內的海外。江集團在國際範圍內利用各國使領館向所在國發送信函等方式詆毀法輪功、煽動仇恨,甚至在報紙上誹謗法輪功,攻擊學員。去年年初,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就因為在報紙上的公開詆毀言論,被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判罰誹謗。
* 反迫害方式種種
多倫多法輪功學員曾曉南(左)和李迅(右)在新聞發布會上 |
曾曉南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國內的正義人士曾通過電話、信件(上千封)等方式向迫害他母親的部門提出抗議,另外,海外的許多媒體的消息也通過不同的方式傳到國內,讓那些參與迫害的人感到壓力重重。
曾曉南舉例說,「曾經負責抓我母親的和平區『610』的成員已經迫於壓力辭職。另外,在打了一個月電話後,我發現瀋陽市610的電話被取消掉了。由此可見,他們的壓力很大。」
李迅在談到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智的反迫害方式時說,除了向加拿大政府呼籲以外,我們還採取了適當的法律途徑將惡人繩之以法,包括去年年初,加拿大皇家騎警將江澤民、李嵐清、羅幹、王茂林、劉京等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列入監視名單。這些人如試圖進入加拿大會立即受到調查。
另外,從去年3月份以來,已經有三樁訴江案在加拿大展開,起訴包括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等迫害發起者和指揮者。
李迅表示,在懲治惡人的同時,加拿大也在積極營救包括加拿大親屬在內的國內的受迫害法輪功學員。信中建議總理,廣泛、公開的同中國領導人提出法輪功受迫害的事實,在了解了迫害的深度和廣度之後,要求中國當局停止迫害,並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背景介紹:加拿大國會眾議院於2002年10月一致通過了由反對黨加拿大聯盟的國會議員雷德提出的一項動議M236。這項動議要求加拿大總理克雷蒂安,在前往墨西哥參加亞太經濟合作論壇非正式首腦會議期間,利用與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舉行雙邊會晤的機會,提出釋放被中國關押的13名法輪功成員、並讓他們到加拿大來與親人團聚的問題。這13名法輪功成員都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及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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