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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金昌市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的情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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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15日】

一、伏桂琴在蘭州女子監獄遭受迫害身體狀況不好

伏桂琴,女,51歲, 遼寧省蓋縣人,家住金昌市12#區保險公司住宅54棟2單元,甘肅金昌市保險公司職工。1997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2000年1月23日因約定在家中與同修交流修煉體會,被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不法人員於2000年1月24日非法拘留15天,2月7日被金川分局非法刑事拘留,3月7日被取保候審,7月21日再次被金川分局非法刑事拘留,2000年8月24日被金昌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非法勞教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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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桂琴

2004年6月9日,伏桂琴到金川公司五中附近傳遞大法真象資料,被不明真相的群眾舉報至龍首公安分局。公安不法人員當時非法沒收大法真相資料《慧聲》8冊,大法真相傳單41份,當天下午龍首公安分局人員非法闖入伏桂琴家進行搜查,非法沒收《轉法輪》、《金昌真話》、《世界著名預言》等各類書刊106冊,《法輪大法是正法》、《公審江澤民》、《天地蒼生》等真相資料,以及MP3播放機一部、隨身聽一部、大法光盤28張、師父法像3張、大法條幅6幅,等等。

2004年6月11日伏桂琴被金昌市公安局龍首分局非法刑事拘留,2004年7月21日被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後來被非法關押在金川區看守所,被金川區法院非法判刑5年,目前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女子監獄,遭受迫害,身體狀況十分不好,監獄方提出讓她的家人辦理保外治病,但是由於其家人受邪惡謊言毒害很深,至今也未出面辦理。我們十分擔心她的身體狀況。

迫害責任單位和參與人員
不明真象的舉報人:胡凱亮、陳漢元
龍首公安分局:王大寨、王大慶
金川區檢察院:趙凱等
金川區法院:審判長 謝玉平、審判員 李玉芳、楊立強

二、王愛玲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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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愛玲

王愛玲,女,現年32歲,家住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寧遠堡鎮龍景村,94年西北師範大學工商行政管理專業大專畢業,1998年喜得大法。19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開始後,王愛玲於2000年元月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出「法正人間」的橫幅,在師父的呵護下正念闖出。2000年2月王愛玲被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不法警察綁架,後被寧遠堡派出所劉興國(音)在手上砸了兩副銬子,在寧遠堡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一夜,被劫持到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15天。當時金川區區委採用領導包幹制,所謂「一個領導負責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區政法委書記蔡學孝對王愛玲說:「如果你放棄法輪功的修煉,就給你安排工作」,王愛玲拒絕不法人員的無理要求。

2000年8月,王愛玲和姐姐王淑華(也是大法弟子)在市裏打工,在西坡二隊租房子住,金昌市安全局三個人,其中一個姓蔣的(現在戒毒所當管教),採用欺騙恐嚇辦法將王淑華的丈夫關起來,逼迫他交出王淑華。不法人員找到姐妹倆租住的房子裏,蔣某假意對王淑華說:「你們夫妻關係不好,回到家裏去給你們調解調解」。結果出門走到6#區清真寺時,有一輛黑色轎車,蔣某又說;「坐我們單位的車吧!坐上就到家了。」車開到金三角,不法人員們讓王淑華丈夫下了車,蔣某立即掏出傳喚證說:「對不起,王女士、王小姐,我們是國家安全局的,你們幹過的事情你們明白吧!」

蔣某說完,拿出手銬將姐妹倆銬在一起,帶到了建設路86號安全局大樓的一樓,分別將姐妹倆非法關押提審。王淑華由蔣某、梁柏提審,王愛玲由徐斌、賈軍(音)提審。王愛玲被非法關押了三天後,安全局通知其父親將其保出。臨放人時,徐斌、賈軍(音)給王愛玲留下了電話號碼,讓王愛玲作他們的內線,秘密監視大法弟子,如果有人發真相資料就給他們打電話報告,王愛玲沒有答應。王淑華被非法關押7天,期間不配合提審就不讓睡覺;7天後(8月24日)被劫持到看守所,11月28日放出。

2001年元月2日,寧遠派出所劉興國帶著幾個人到寧遠堡鎮龍景村,說找王愛玲有事,讓家裏人打電話叫王愛玲回來。王愛玲回來後,就被騙到派出所,劉興國拿出了一張刑事拘留證,直接將姐妹倆送到了看守所。元月7日,金川公安分局政保科孟家賢,欺騙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的大法弟子說:「把你們釋放了」,惡警將大法弟子集中到戒毒所門前,事先安排好開會的會場,當時蔡學孝,各派出所所長都在場。14人全部被劫持到平安台勞教所勞教。當時在金昌市看守所、金昌市戒毒所共非法關押了大法弟子劉桂花、郭群英、孫愛玲、白素芳、楊成玫、李桂英、王淑坤、郝俊、王淑華、王愛玲、雷佔香、何斌英、趙鳳蓮、侯有香。據6#區被非法勞教的大法學員說,當時濱河路派出所抓他們時就說你們的勞教表已經填好了,上面才讓抓人的。

由於龍首分局、金川分局、安全局、派出所,經常到家中騷擾,王愛玲被迫離家出走開始流離失所的生活,2003年12月7日被蘭州市安全局綁架,2005年3月被蘭州七里河法院非法判刑8年,七里河法院害怕作惡者名單曝光,沒有判決書。

王愛玲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女子監獄,人現在又黑又瘦。

金昌市安全局惡警電話
賈軍:0935-- 8234533-3023,3605800,徐斌:0935-- 8234533-3023。

三、馬志剛在蘭州監獄被吊打電擊

馬志剛,男,出生於1975年3月,漢族,大專學歷,金川公司精煉廠動氧車間職工,1992年年底從一家體育雜誌《健與美》上看到對法輪功的介紹,1998年8-9月間得法修煉。在江氏集團在1999年7.20開始迫害大法後,其父因聽了電視台的誣蔑宣傳打過他。2000年元旦,馬志剛和弟弟一起去北京上訪,在北京西客站被公安局不法人員抓住,當時冶煉廠、精煉廠保衛科各派2人從蘭州坐飛機去北京非法劫持馬志剛,強迫馬志剛承擔冶煉廠派去2人的來回機票、車票(好幾千元)。馬志剛被劫持回金昌後,在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了15天。這段時間,還有其他大法弟子被非法拘捕。

從戒毒所出來後,馬志剛立即被冶煉廠保衛科直接帶到廠裏強迫「轉化」、逼迫寫檢查放棄修煉,不許回家。其弟被精煉廠保衛科直接帶到保衛科24小時看著,金川公司精煉廠將全廠的十幾名大法學員集中在一起,辦了洗腦班迫害,一直到大年三十那天才結束。

2000年8月馬志剛被通知去保衛科領工資,馬志剛到了保衛科後,就被龍首公安分局派人綁架,非法關押在金川公司戒煙所近兩個月。在馬志剛絕食抗議綁架,才被釋放。

2002年3月8日馬志剛在動氧車間被綁架至龍首分局政保科,遭受酷刑折磨,因不堪忍受跳樓脫逃時將右腳摔成粉碎性骨折,並被非法勞教2年6個月,因為有傷,心臟也有問題,被勞教所退回,在金昌市戒毒所關押。馬志剛絕食要求釋放,被強行灌食,灌不進去就被犯人用樹棍捅,捅得吐出血來。馬志剛說:「你要負法律責任」,惡徒又把他的手腳銬到窗戶上,所長指使犯人連續幾天對馬志剛拳打腳踢,致使馬志剛大小便失禁。12月份,公安局通知其家人將被折磨得皮包骨頭的馬志剛拿錢保出。

2003年,馬志剛製作大法真象資料,被金昌市國家安全局秘密監視跟蹤,於4月22日綁架,安全局不法人員對他進行酷刑逼供,吊了近一個星期不讓睡覺,拳打腳踢等。2004年大年三十這一天,馬志剛被非法判刑13年,同時被判刑的還有其他3名大法學員。被從金昌市看守所轉到蘭州監獄。

在蘭州監獄,馬志剛被毆打,監獄不讓馬志剛其他親屬探望,只允許其父母探望。2004年10月又被轉到武威監獄四大隊。因馬志剛的父親馬玉岩配合邪惡,主動要求加劇迫害,逼迫馬志剛放棄信仰,有時一吊就是一個星期。馬志剛僅10月份就有兩個星期,天天被惡警電擊後,銬在織毯機上7~8小時。因身上有電擊傷痕,不法人員怕別人看到,就將馬志剛與其他人隔離。

監獄有老殘隊(年老病殘幹活少),但是年老的大法弟子一個也不讓進,而且邪惡逼迫老年大法弟子幹和年輕人一樣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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