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迫害我的人面對面講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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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1月26日】師父說「講真象是萬能的鑰匙」(《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我除了對一般的世人講真象,還特別重視對參與迫害我的人面對面講真象。

從2005年8月25日起,我所居住的街道每天派三個人監視我。我走到哪裏她們就跟到哪裏。我一有機會就給她們講真象,給她們真象資料看,給她們講師父的慈悲苦度和人類這千載難逢的萬古機緣。結果她們非常感動,對我講清真象的舉動非常配合。不過有時我講真象使她們非常害怕,怕遭到邪黨的報復,我乾脆就甩掉她們,自己單獨去講真象。因為我自行車騎得好,甩掉她們不難。

在邪惡的迫害中,610和派出所曾多次以抄家為名對我進行搶劫。比如市中區610的三個人就在抄家時搶走了我的電腦、MP3和若干大法資料;西青龍派出所扣留了我的小靈通手機;幹休所居委會的某人偷偷扣了我的自行車;歷下區610的人夥同千佛山派出所所長和指導員搶走了我的小靈通、三個MP3和許多大法資料……。

面對惡人們的瘋狂經濟迫害,我一次一次的找他們講真象,索要我的個人財物。當然到現在為止我甚麼也沒有要回來。但是我無數次的向他們講了真象。我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正法真理,向他們揭露流氓惡黨迫害的邪惡、違法和不得人心,告訴了他們善惡有報的真理,不斷的啟發他們的佛性,呼喚他們棄惡從善。

在索要我的財物時經常會受到惡人的迫害,這時我更要抓緊時間講真象。2005年11月14日,我又到千佛山派出所要東西。我給了派出所所長一張法輪功資料。結果他就拿著那份材料去打電話叫來三個人,一個男警穿著警服,另一男一女穿便衣。他們來了就給我錄像。我就對著錄像機講真象。我說:「大法弟子沒偷沒搶,從來不做甚麼犯法的事。我們只是做好人,作比好人還要好的人。但是我們受到了這麼嚴厲的迫害,被關、被抄家、被罰。為甚麼?這是那個大魔頭控制的邪黨在迫害好人,是你們在執法犯法。目前你們的這些做法都是違背憲法的。這還是邪黨制定的憲法你們都不遵守。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把真象告訴你們,把救度你們的法輪大法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在罪惡中毀滅。我告訴你們,天滅中共這是千真萬確的,你們不要為這個邪黨當陪葬品;我告訴你們趕快退黨、退團和退隊。」那個許所長又兇神惡煞的來推我,我就對他說:「別這樣,你會遭報的。」好笑的是他一會竟腰疼得直不起來了,只好弓著身子躲起來。

這時那三個人又把我揪到樓上,拿出一張專用紙要給我記錄口供。我說:「我沒有犯罪,你們無權問我。」對他們提出的每一個問題,我都以「無可奉告」來回答,一句話也不多說。他們氣瘋了,七嘴八舌的誹謗師父和大法,我對他們的話根本就不屑一顧。

快到中午的時候,我站起來說,法輪大法的公告已經發布了,10月19日以後,誰再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就要負法律責任了。我該回家做飯了。說完我就向樓下走去。我發著正念,並請師父加持,出了門,跨上車子就回家了。惡人想攔我,但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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