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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因修煉法輪功被綁架、勒索數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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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18日】我是遼寧錦州地區的居民,我和我愛人都是法輪大法修煉者。2001年我愛人劉萬勝在家中被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當地610辦公室人員李協江、張新才、吳明軍等三人綁架到當地看守所,關押了50多天,被敲詐了3萬元人民幣,當事人李協江將錢裝在自己腰包裏,使我家庭遭受嚴重經濟損失。

2002年6月末,當地錦華派出所周化林等人在我去鐵路中心醫院護理我母親的途中,將我綁架到當地派出所,非法關押15天,我母親因為我遭到綁架而病情加重,不久就去世了。這件事發生後,我的左鄰右舍的老百姓都對派出所惡警的行為感到憤怒。

2004年4月15日,我愛人在下班途中遭到當地安全局綁架,之後他們在我家沒有人的情況下撬門進行抄家,拿走4萬元存摺和八百元存摺,還有3百元現金、金項鏈一條、金品盒一個、我孩子的電腦、MP3等財物。我自己開的商店被他們當晚10點多鐘把門撬開,拿走一千多元現金。我們家屬去要人,他們說拿2萬元現金放人,我們家人不配合,指出他們是非法抄家,他們知道理虧就把財物退回了,但MP3沒有退回,被他們私自裝腰包了。

2004年6月6日我去當地教養院看我愛人,當地派出所又一次把我綁架,他們把我送到馬三家教養院,在教養院我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嚴重時曾7天7夜不讓我睡覺,當事警察是楊曉峰。11月份警察馬曉丹、齊福英叫我出去,因為我不配合她們,她們就把我拖到大隊長辦公室,張秀榮大隊長、代麗紅、馬曉丹等人惡語對我進行人格侮辱,後來對我拳打腳踢,之後被他們把我雙手扣在凳子上,整天整宿不讓我睡覺長達7天。這些都是我因修煉法輪功而遭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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