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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寧市大法學員倪麗華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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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3日】我叫倪麗華,家住咸安區西河邊上。我是1999年11月25日有幸得大法的。在沒得法之前是百病纏身,我真是吃不能吃,睡不能睡,說不能說,體重只有六、七十斤。得法後我的病不翼而飛,能吃能睡,身體也胖了,心胸寬廣,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專做好事,不做壞事,這就不用多說了。1999年7月20日一夜間,江氏流氓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對大法進行鋪天蓋地的造謠誹謗迫害,對大法弟子開始全面的鎮壓,抓人、打人、勞教、判刑、毀書……

古人說:滴水之恩,湧泉相報。我於1999年12月17日也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可在半路被擋了回來,關在咸安貓兒山看守所45天,後家人用了3000元押金,幾百元伙食費才放人。我在2000年12月2日遭惡人舉報,又被抓進貓兒山看守所,關了25天,家人用了2000元,外加伙食費,才把我接回。

在2001年正月16日惡警把我抓進洗腦班(交伙食40元沒任何收條),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謊言材料,強迫我寫保證不煉法輪功,還說沒事就打牌,由於那時人心太重,做了不該做的事,回家後大病一場。我知道自己做了大壞事,我決定寫聲明,申明自己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話全部作廢,繼續修煉法輪大法。他們又到處抓我,後來用欺騙手段對家人說:不抓她了,叫她回家。我回家沒兩天時間,一天晚上發現鐵門鎖不見了,以為是不懂事的小孩拿去了。當時片警來了,就要抄家帶人,當時家人跟他們吵起來,我乘機從三樓窗口跳下去走脫。後來聽說在凌晨一點左右以鄒衛國、盛代保為首的,將近十幾人把我家圍住,然後翻牆進去,雖然我人不在家,也把我家翻得亂七八糟。

2002年3月25日我講真象被惡人舉報,又被綁架到看守所,關了50天,絕食一個多月,抗議對我的迫害,後來身體不行了才同意放人,又被敲詐了3000元現金1500元伙食費(沒有任何手續)。

在2003年10月大抓捕中,惡警在第一次晚上九點左右抄家,沒有抄到任何東西就走了。第二次晚上十一點沒有任何理由,完全是騙,說有人舉報我,我家人就說把人質找來對質,在家人跟他們講話時,我從後門走了。第三次晚上一點左右惡警讓單位領導王國華、呂愛枝叫門,片警就在外面等,後來聽人說還有局長陳元海,還有政法委的人。沒有開門他們就走了。第四次在五﹒─,六點鐘,利用家人、單位,當時去丈夫單位的有市局、區公安局、有政法委、派出所、教育局,要學校領導余德志、吳衛遼、周緒鵬來做工作,說只看看老倪在不在家,在家就走,也不抓她,在高壓下家人回家開門看在不在家。

結果他們進來就是綁架,不由分說!我連衣服沒穿、鞋沒穿。四個大漢把我抬上警車,在看守所裏我絕食抗議,我沒有做任何壞事,按憲法行事,信仰自由,行善積德做好人,錯在哪裏。後來將我勞教兩年三個月,由於身體表現出嚴重病相,醫生都診不到脈了。勞教所不收才放我回家,回來後一個月上樓都很吃力,身體剛剛好轉,2004年4月12日聽說又要抓我進「轉化班」,我是按「真、善、忍」修煉做好人,沒有錯。善良的人啊,請明辨是非,知道法輪大法好,做個真正的好人,未來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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