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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警察叫囂:共產(惡)黨不許你們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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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1月10日】我是一個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大法修煉人。為了幫助被惡黨謊言矇蔽的人們了解大法真相,我於2000年12月的一天出去散發真相資料,後被惡警強行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這四年中我遭受的折磨難以言表,在這裏我略舉幾個受迫害的例子。

2000年12月24日晚,幾名惡警不由分說把我抓到了四川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要我承認他們強行加給我的罪名,並被向金發、周林等幾名惡警毆打,辱罵,還說:打死你們不犯法,打死了有共產(惡)黨和江××撐腰。他們用手銬把我銬在走廊上兩天兩夜,不給水喝、不給飯吃,大冷的冬天還用電扇對著我扇,折磨了兩天之後又把我送進了看守所。我在看守所同樣遭受非人的折磨。

就在大年初一,看守所姓吳的所長、朱乘龍、劉啟朝等人逼著我們幾個學員背監規,我們不背,他們就逼著我們面壁而站。劉啟朝用竹棍邊打邊對我們說:你們去偷、去搶、去賭,煉甚麼法輪功,做甚麼好人,共產(惡)黨是不允許你們煉的,是決不允許你們去做甚麼好人的。

我們從大年初一一直站到十五,不站就被電棍打,警察還把我和另外幾個學員關了五天禁閉。在看守所一年多不許我們煉功,隨時都被考問和辱罵。我在看守所被他們折磨的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原有的心臟病也犯了,還被他們非法判了四年刑。

2001年一月警察又把我送到了四川省女子監獄,在那裏受的折磨更多。剛到的第二天,隊長王芳就逼我們背監規,對我們三令五申:不准煉功,不准和其他同修說話,不准提法輪功。我跟她講:我們是好人,我們沒有犯法。她說:甚麼是好人,共產(惡)黨說你們是壞人,就是壞人,不管好人、壞人送到這裏來了就是壞人。

每天有兩、三個犯人監視我們,不准和任何人說話,還搞株連,我們堅持信仰,警察就罰一個押室或是整個監區的人不許睡覺。那些犯人每天都是超負荷的勞動,從早上五點鐘起來,除了三餐的時間一直要幹到深夜11點。這些監獄的惡警這樣幹的目地就是要挑起犯人來仇恨這些大法學員,甚至辱罵、毆打我們。

這些惡警還隨時在超負荷的勞動過後就強行洗腦,沒有堅強的意志和對大法的堅信,是很難走過來的。他們使盡了招數迫害大法學員:強行洗腦,關小間、搞孤立、打人、罵人、戴手銬、罰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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