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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長林子勞教所的腐敗看中共邪黨的「假惡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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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1月16日】長林子勞教所是邪惡的人間地獄,沒有法律沒有人權,一切人所應有的權利被剝奪。這只有錢權的交易。普教(普通勞教人員)只要錢到位幾乎沒有不能辦的事,想喝酒管教都可以給帶,更甚者在社會上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管教都可以提供方便。在這裏普教為了減刑想盡一切。接見日是他們敲詐勒索最囂張的日子,看到好吃的或其他東西跟你要,有的家裏送得錢還得給牢頭,你不給便找你麻煩,比如在上廁所,洗衣服,洗漱,或者在平時的幹活中為難你,要不就找時間偷你的東西。

在這你要幹活多,可以多給些方便,比如上廁所,洗衣服,洗漱等,幹活慢的他們想打你就打想罵就罵。

有很多普教講:「都是人,我們也不想打你們,就怕管教叫我們打。我們不打,管教就打我們,還要加期。」在這裏,警察指使教唆普教犯罪。一名多次被教養的普教講:「在教養院把人的善心都打沒了。」管教打,普教之間打、管教叫他們打大法弟子,善惡標準都顛倒了。普教講:「在社會上打人要教養,在教養院打人不犯法,還受保護。」在這裏培養了像劉文海、劉斌、李春龍、鐘春龍、李曉東等等一批甘心助紂為虐的幫兇。都是隊長教唆的。

管教絕大部份都收禮。一名普教講:「他們都收現金、高級香煙」。逢節必送,他們要沒有油水,就該找事了。一條煙管一個月,過期一樣翻臉不認人。像站崗時睡覺被抓著,一般要送兩瓶飲料,或兩盒煙,也有送一條煙的。普教睡覺好的地方都是花錢買得,鋪頭多少錢都有價。如家裏來人不是接見日,給管教兩盒煙會幫你把人接進來。有的家裏沒錢就偷,所以隊裏經常丟錢丟東西。

有的普教私帶手機與外界聯繫,他們是隊長、管教的親信、幫兇,迫害大法弟子也很兇狠。

甚至值班期間看黃色錄像。隊長、管教的教案、思想彙報、心得體會、工作日記,甚至解教報告都交給被關押人員做。普教要給隊長管教洗衣服、刷碗、鋪被、疊被、洗腳。洗腳按腳的人還不能一樣,就是給隊長和管教洗的不能是一個人。晚上還要給值班隊長擺果盤,牢頭用甚麼要甚麼,實際上是強取。

有的隊長管教早上不在家吃,上班後牢頭就得準備有時會有好幾個。這裏還挑牙籤通過大連出口,有紙盒和瓶裝非常不衛生,在此提醒消費者,牙籤、衛生筷和其它類似物品大都是在監獄或勞教所生產的,最好別用。其中集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五大隊(「專管大隊」)長期逼迫法輪功學員做奴工,其它四個隊的法輪功學員被勞役的情況較差一些。

這裏弄虛作假嚴重,食堂有個小賣店,如有檢察會把價格寫得低的價簽擺上,檢察走以後就收起。東三福方便麵這40元一箱,外面26元一箱,白糖5元一袋比外面貴一倍。大隊用收的錢(新投來的每人需交300元的行李和服裝費,你不交就不讓接見,分次交也行。有關係的可以不交。)買幾十套被子當然是很便宜的那種,當樣子的,有專人摳行李像部隊那樣,自家帶來的放在儲藏室裏或放在床上用白布圍好是平時蓋的,由於常年不能很好的清洗生蝨子散發著難聞的臭味。管教教普教怎麼欺騙上級。上級部門要到五大隊了解有沒有打新來的,趙爽威脅不讓講。說你講也不怕看走了怎麼整你,為了封鎖迫害法輪功真相,不讓普教同親朋講在大隊幹甚麼,要保密,欺騙世人。有一次上級要檢查,發了《勞動教養條例試行辦法》,上面明確規定人民警察「五不准」:管教不能打罵、體罰、侮辱被勞動教養人員。上面規定勞動不超過6個小時,睡眠要保證8個小時以上,節假日要休息,禁閉不能超過7天,不准使用吊銬、背銬,不能使用電棍電擊被勞教人員,被勞教人員有信仰、健康、通信等公民的一切權利。事實上法律不讓幹的,在八大隊的管教都幹了。在大隊每天工作時間最少要超過2倍還多,甚至3倍以上。違法之處隨處可見。

管教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在接見日的前一天會讓洗澡換衣服,這樣可以給家人造成一種假相,有被打壞的就不讓接見,怕外界知道。公開執法犯法、迫害法輪功。奇怪的是長林子四大隊還被評為全國先進單位,五大隊被評為「文明大隊」。這集中體現了中共邪黨「假惡鬥」的邪惡本性。而對信仰「真善忍」的群眾卻是無情打擊、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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