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肯定的是:掛條幅講真相,確實是一種好方法,起的作用很大。長期大量反覆用此方法講真相的同修,也確實從中修掉了「怕」。同修證實大法的熱心和巨大的付出,真是令人敬佩。但是我們也從中看出了在這件事情上,許多執著心也反映出來了,需要注意。比如每次做完此事回來後那股興奮勁,覺得幹的痛快!我們做的事無比神聖偉大!口說:在另外空間轟轟烈烈!自認為我沒有怕心,我修的好等等。有時提到某地域或某個人掛了多少條幅,發了多少資料,修的真好等,這些我覺的應該注意。
當然不可否定同修的確有修的好的那一面,但如果簡單的把轟轟烈烈的形式與修的好壞等同起來,就未免走了極端,就不在法上了。有的同修並沒有掛過條幅,卻用自己的理解,根據不同人群、不同對像,或集體或個人用不下十種方法,一直不停的默默做著三個件事。做的人數很多、範圍很廣。偶爾提起此同修時,有人卻說:他不行,「怕心」太重。潛意識中,掛條幅和發資料的多少已成為衡量修的好與差的唯一標準了。當然我們不是常人,不在乎誰說好與不好。不是評常人中的模範。但是從中已經顯露出我們有該修的東西了。
最近我們地區從省裏派專案組駐進我市,大面積殘酷迫害之事的起因也突出了這一點──我們需要在對法理的認識上繼續提高。但是我們也不能從這一極端走入另一極端上去,一定從法上認識。在這個空間,轟轟烈烈和默默無聞都需要,只有紮紮實實的達到廣傳真相、救度眾生、證實大法的目地,才是證實法所需要的,哪一種形式都不能過份突出或者草率偏頗。
不法人員派所謂專案組來,這雖然算不了甚麼,邪惡達不到它們想達到的目地,迫害必然失敗。但此事也可用在使我們從法上繼續整體提高。從表面上看,是因為我市「文化節」省某些人員來我市,途中發現有上百個大法真相條幅所致,這是在人這的表現形式。從法上認識,我認為還是本地區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如在「文化節」期間如何做好講真相救世人的方式方法上,協調人和部份同修之間存在很大分歧。一部份同修認為這期間人多、集中,是震懾邪惡救度眾生的好機會,形式上應該轟轟烈烈。另一部份同修認為:常人總說我們一有甚麼慶祝或節日,法輪功就鬧事,對著幹,況且這期間他們從省裏調來多名警察和多輛警車與當地配合,布置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值班巡邏,我們應更理智、智慧的去做。此事最終決定由各區各片根據自己的認識去做。於是少部份地區的同修就採用了大量集中掛條幅的方法。
我認為我們再討論這件事,就不應該繼續停留在表面上應該採取哪種方式講真相為主,或者思想停留在強調自己的認識正確,而是都應該靜下心來好好聽聽別人的意見,看別人的想法到底有哪些好的地方,哪些地方能照出自己修煉中的不足。大家齊心合力,今後才能做的更好,因為當大法弟子不執著自己的認識和方法,而是用純淨的心態圓容整體時,連另外空間的正神都會來幫忙助威的,這個空間體現出的效果自然也是事半功倍的。
回過頭來看,我們開始產生嚴重分歧,然後迴避了問題。只有在法上認識提高後,再根據各片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方式做,才是上策。既然當時沒做到,出問題了,是否哪種具體的做法就錯了呢?不是,不在方法,在心態。同一個方法,心在法上、心在修煉、心在眾生,而不是心在證實自己、執著自我,那麼效果就會好。反之還是這個方法,效果卻會不好。
師父講過,世上的一切都是為法而生,為法而成就。也講了救度眾生,舊勢力也不敢迫害的法理。那麼只要基點是證實法救度眾生就沒有錯。至於採取甚麼方法,包括時間地點都沒有錯,關鍵是在這件事情上,看我們的心怎麼動。首先是掛條幅的同修,不能抱有爭鬥心、恨他們的心和對著幹的心去做,完全是救人的純善之心。持不同意見的同修,也許你說的方法比這更好,但同修沒按你的意見做,這時就不應該再執著自己的想法了。而應該對所有同修的各種不同的做法發出正念,加持他們。因為他們都是在做宇宙中最正的事、最偉大的事──救度世人。所以沒有甚麼對錯。世上的一切方法,任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所用,當然我們還是選擇善用。對此不允許邪惡對同修進行任何迫害。大家互相之間都這樣想,發出的都是正念,互相加持,整個形成一片,真正達到無脈無穴,你看那會是甚麼效果。邪惡無空可鑽,邪惡立即被解體掉,人這也絕不會出現甚麼「專案組」了。
所以不在方法的本身,是我們有執著心該去了。
最後讓我們重溫師父的教誨:「無論在任何環境、任何情況下,所遇到的任何麻煩和不高興的事,甚至於為了大法的工作,不管你們認為再好的事、再神聖的事,我都會利用來去你們的執著心,暴露你們的魔性,去掉它。因為你們的提高才是第一重要的。」(《法輪佛法(精進要旨)》- 再認識)
希望同修再認真學習近期師父的講法,從深刻教訓中儘快清醒、提高上來,走好下一步才是關鍵。我看明慧週刊上有同修談到把講真相救度眾生的事做的更細一些,是個好建議。我們地區是否可以借鑑一下,把做三件事的實效放在主要位置會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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