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主導非法器官移植
第一個花招是「丟車保帥」,把責任推給「黑心醫生」,說和政府無關,即用「黑心醫生」作為替罪羊,為中共推卸責任,來掩蓋中共用國家政府的名義所犯下的罪行。
國際社會知道,一些死囚的器官是醫生在專用的「死刑執行車」上非法摘取的。這種車方便器官摘取,並且有警察(武警)保護。「黑心醫生」能夠調動使用這樣的方便設備和警力保護,並且在相關的操作中一路順風,這表明根本不是「黑心醫生」的個人行為,而是「黑心醫生」後面有強勢的黑後台,形成了一個非法摘取器官的系統。這個黑後台是真正的罪魁禍首,「黑心醫生」也只是黑後台的工具而已。
位於瀋陽的中國國際移植網絡支援中心在其網站上就曾公開說:「能完成如此數量的移植手術,是與中國政府的支持分不開的。中國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以及民政部於1984年10月9日聯合頒布有關法律,確立提供臟器是一項政府支持行為。這可謂世界絕無僅有。……」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的網站曾同樣聲明:「……器官移植手術數量如此之多,這全歸功於政府的支持。」黑心醫生不敢把功勞竊為己有,把最大的功勞歸為政府,政府一直也當之無愧地接受著。
上面提到的這個「有關法律」,是在一九八四年十月九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民政部發布的《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器官的暫時規定》,這個規定的第四條這樣寫道:「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要嚴格保密,注意影響,一般應在利用單位內部進行。確有必要時,經執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允許衛生部門的手術車開到刑場摘取器官,但不得使用有衛生部門標誌的車輛,不准穿白大衣。摘取手術未完成時,不得解除刑場警戒。」
這個「暫時規定」是基於早在六十年代中央軍委發布的一項秘密文件而制定的,是黑心醫生的法律保障。顯而易見,中共政權是黑心醫生的黑後台,沒有這個黑後台,黑心醫生哪能夠長期在警力的保護下非法盜取「死刑犯」的器官呢?!黑心醫生所做的,正是在政府的支持和保護下進行的。
中共當局無視事實,想極力掩蓋中共這個黑後台的國家犯罪行為。「黑心醫生」只是中共政權非法摘取器官的工具而已。中國在這幾年快速成為活體器官移植的大國,自然有這些「黑心醫生」的「一份功勞」,而政府在後面黑吃黑,坐收黑利。
「黑心醫生」之所以黑,是因為中共的黑政策把他們變黑了,「黨」是黑心的根源。現在把「黑心醫生」作為替罪羊拋了出來,更顯「黨」的冷血。文革後,一些公安警察被作為迫害老幹部的替罪羊,被秘密處死。現在,共產黨又想卸磨殺驢,這對這些「黑心醫生」來說自然不是甚麼好事。
二、非法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中共江澤民、羅幹集團以權代法,全面迫害法輪功。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信仰「真善忍」而被中共打為「階級敵人」,遭受到最嚴厲的打擊。大概從二零零零年開始,中共就有組織地大規模非法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使得中國快速成為國際器官移植中心,用無辜民眾的生命賺了黑財。
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加拿大外交部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權律師大衛•梅特斯(David Matas)完成了一項針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獨立調查報告。他們得出結論:「根據我們目前所掌握的情況,我們得出了非常令人遺憾的結論,即指控是真實的。我們相信,大規模的、違背意願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掠取一直存在,而且現在仍然在繼續著。」這個報告在國際社會引起了巨大的反響,其中指出的事實正是中共想極力掩蓋的。
中共摘取死囚犯的器官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就開始了,到九十年代就是公開的秘密,在國際社會廣為人知。中共高調承認這個公開的秘密,使「金蟬脫殼」的花招,兩害相比取其輕,試圖用「被執行的死囚犯」來掩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這是做不到的。
三、軍隊在非法器官移植中起重要作用
中國的非法器官移植的管理機構是軍隊,軍隊、武警醫院自成體系,做的非法器官移植數量龐大,這些醫院不歸國務院下屬的中國衛生部管,而是歸中央軍委直屬的總後勤部管理。中共軍隊在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中起關鍵性的作用,在非法器官交易中獲得豐厚的黑利,衛生部出面「坦誠」,虛晃了一槍,想來分散人們對中共軍隊在非法器官移植中所扮演角色的注意力。
由此可見,衛生部副部長在「坦誠」的同時,想耍更大的花招來掩蓋中共在迫害法輪功中所犯下的「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這種自欺欺人的手法,經不住分析,騙不了人們,倒讓更多人看清「黑心黨」的真面目。正因為中共一貫耍流氓,欺騙各界,所以更需要國際調查團進入中國進行實地調查,以獲取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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