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石麗芬、李秀梅被非法關押在劉集鄉派出所。所長夏長明問姓名,她們不配合邪惡,夏長明說「我說出兩個人名,只要你認識一個,我就放你們。」兩人都說「不認識。」夏長明幾人就把石麗芬和李秀梅關在派出所的大廳裏凍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把她們送到景縣公安局。
在公安局,到中午時,景縣公安局的惡人就把她們送到景縣看守所。看守所又讓把她們送進景縣醫院做心電圖,經檢查她倆心臟跳得太快,身體不合格。他們不顧石麗芬和李秀梅的死活,沒經過任何手續就把她們關進了景縣看守所。
12月21日,劉集鄉派出所公安王帥來看守所把她倆叫出,拿出一張拘留她倆到2006年1月18日的拘留證,讓她們簽字,她倆沒有簽字也沒有按手印(先把人拘留了,後來補辦手續)。
在景縣看守所石麗芬和李秀梅絕食抗議對她們的無理關押。12月23日上午,景縣看守所夥同縣公安局對石麗芬採取野蠻灌食。十幾個人把她的手、腳、頭摁住,身體一點都不能動;把管子從她的左鼻孔往下插,故意來回抽動,造成痛苦,後來發現膠管堵了,又給下了一根管子,隨著石麗芬痛苦的嘔吐聲,灌進去的奶粉都吐了出來。他們把管子抽出來時,鮮血順著石麗芬的鼻孔流了出來,當時她家屬正好來看她,看到她口中吐出鮮血,鼻孔流血,給家屬心裏造成很大痛苦。看守所對石麗芬的野蠻灌食造成她全身發抖,心臟鑽心疼痛,整個下午一直處於這種狀態。李秀梅把所長喊來提出立即通知石麗芬家屬,或者立即送醫院。所長竟對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
12月26日上午,看守所又對石麗芬進行了第二次灌食,這次是一個姓郭的所長主持給她灌食的。他們讓幾個犯人摁住她,讓一個犯人坐在她的腿上,讓石麗芬渾身不能動,把膠管從她的左鼻孔插進去後,發現灌不進去,又在她嘴裏下了一根管,用一個鐵東西把膠管套住,使勁摁住石麗芬的嘴,鐵管把石麗芬上面兩邊的牙全部弄得鬆動了,至今吃東西困難。
12月26日上午,惡人對李秀梅進行灌食。兩個犯人抬李秀梅進了一間屋子問李秀梅「你喝不喝?」李秀梅回答「我不喝!」他們又把李秀梅抬到了灌食的床上,喝令幾個犯人摁住李秀梅的手,腳,頭,從李秀梅的左鼻孔把管子插進去灌食,造成嘔吐,全身發抖。灌食後,幾個犯人把李秀梅抬進監室內扔下就走,根本不管死活。
2006年1月2日,遭受迫害的大法學員石麗芬和李秀梅都動不了了,幾次昏迷,在家人的強烈要求下,公安局才放人。
這場迫害給她們的家人造成了精神傷害,給她們的家庭造成了經濟損失,公安局收取石麗芬和李秀梅每人現金五百元,石麗芬進看守所時口袋中的167元錢也被翻出,說是存在他們那裏,石麗芬出來時也沒歸還。
景縣看守所辦公室電話:0318-422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