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楊曉傑媽媽的申訴信(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2月12日】我叫崔富貴,是楊曉傑的媽媽,也是劉潤玲的婆婆。2006年1月26日上午11點15分,我心愛的兒子楊曉傑走了,他滿腹冤枉離開了親人們,他走的那麼安詳、自然,留給親人們的面目是慈善的。他不忍心離開70多歲的父母雙親,更捨不得相親相愛、相依為命的妻子,更留戀他唯一的16歲的寶貝女兒。


楊曉傑生前照片

楊曉傑去世後所照

我喊啞了嗓子,費盡了所有力氣,拉著我兒的手,不停的喊:曉傑,曉傑,曉傑,你回來!你不能走,你是個堅強的人,你回來!曉傑,曉傑,曉傑,媽媽不能離開你,你也不能離開媽媽,你是媽媽的好孩子,你是個好人,應該有好報!曉傑,曉傑,曉傑,媽媽知道你有好多心裏話還沒說出來,媽媽有好多心裏話也沒給你說;曉傑,曉傑,曉傑,你回來,聽媽媽說,媽媽知道你身體很虛弱、很虛弱,願叫你養力氣,恢復恢復體力再說話;曉傑,曉傑,曉傑,你回來,你回來呀!媽媽叫你回來,媽媽了解你的心,你怕監獄裏受的折磨讓媽媽揪心,你總是自己忍著不說……


楊曉傑生前和女兒楊文婧合影

楊曉傑生前和妻子劉潤玲、女兒楊文婧合影

我失去了理智,一個心眼喊我的兒子回來,一直到下午5點多,我的鼻孔流出鮮紅鮮紅的血,我也顧不上管,一心喊兒子回來,希望我的真心能感動上蒼,我這麼好的兒子你不會走,你今年才40歲,正是人生黃金階段呀,你不能走啊?你捨不得愛你的父母,你的妻子潤玲也沒回來,你不能走,你回來。四監獄那麼沒有人性把你害死了,媽媽要為你討個公道……

我兒楊曉傑是個勤勞樸實堅強有事業心的人。從小到大做事對別人好,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是個心靈手巧、助人為樂高尚的人。我家原來是幸福美滿和睦的家庭,兒子兒媳婦相親相愛,相依為命,好比一對鴛鴦,孫女在父母懷抱裏嬌嬌成長。我兒、兒媳婦孝敬父母,有時間就回來陪父母,經常往回買吃的東西,到甚麼季節給買甚麼季節的衣服。 而現在這一切都成為不可能了。

我兒楊曉傑原在中國青年報北方辦事處工作。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得到巨大的變化,曾在單位受到過重獎。1999年7月20日以後,就因為他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石家莊市休門派出所曾關押51天;從那時開始,派出所總找單位的麻煩,單位迫於壓力,於1999年10月10日將他開除工職;2000年4月12日晚,石市彭後街派出所警察方亮,以私事幫忙為由,把他騙到彭後街辦事處,非法關押半天後放回家,長期派人監視住處。

因堅持修煉法輪功,2000年9月29日,我兒楊曉傑與兒媳劉潤玲一起被迫流離失所,2000年10月被通緝。2001年9月28日晚在石家莊開達小區我兒楊曉傑與兒媳劉潤玲同時被抓,當時遭到毒打,兒媳劉潤玲又轉至彭後街派出所,最後被關進第一看守所。我兒楊曉傑在彭後街派出所被逼坐了七天七夜的鐵椅子,轉至第一看守所,又轉到元氏縣看守所、石家莊東風路拘留所、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關押。2002年2月10日夫婦倆被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檢察院批捕,2002年9月9日遭橋西區法院審判。我兒楊曉傑和兒媳劉潤玲只因信仰法輪功說真話同時都被判刑11年,2003年7月15日至今,我兒楊曉傑一直被關押在河北省石家莊北郊監獄(原河北省第四監獄);兒媳劉潤玲現在被關押在河北省女子監獄。

我兒楊曉傑進入北郊監獄時身體健康,北郊監獄以我兒不轉化為由,對他常年嚴管,經常關禁閉、體罰、虐待、打罵、長期剝奪睡眠。不停的給他施加壓力,逼迫他轉化,使他精神長期處於緊張抑鬱狀態;警察還經常縱容犯人打他、折磨他。這些都是導致我兒身體病變的原因;而以我兒不「轉化」為由,在他脊椎劇烈疼痛一年多,癱瘓在床3個多月,身體極度消瘦、虛弱的情況下,不讓家人探視,刻意隱瞞病情,故意延誤治療最佳時機,卻是超乎法律之外的瀆職,用意歹毒、陰險,可以說是蓄意殺人。就我兒親自告訴我的,在北郊監獄遭受過如下迫害:

1、我兒一進監獄就向隊長們講述了自己被扣上莫須有罪名的事實,隊長們表面上支持他申述,實際上壓制他的申訴資料,甚至有一次將申訴資料當面撕毀,在精神上嚴重摧殘我兒楊曉傑的意志;

2、為了使我兒在顛倒黑白的「轉化書」上簽字,北郊監獄的警察曾經30天不讓他睡覺,經常對他體罰,曾經被關禁閉3次,在有冤無處申,有理無處講的情況下,曾經絕食2次,約一個月,等等;

3、2003年9月至12月間,監獄教育處長汪國斌指使縱容罪犯范江山拳打腳踢我兒,造成我兒肚子疼和後牙兩顆掉落。後來警察又給我兒戴上手銬腳鐐。而犯人范江山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受到了獎勵,立功減刑提前出獄。

4、2004年6月2日晚,我兒因拒絕看醜劇,被關了禁閉,他絕食絕水抗議迫害。6日上午,監獄教育處長汪國斌利用灌食殘害我兒,把管子從鼻腔插進食道後,又說管子細換粗管再插,又插進食道內。在汪國斌指揮下,醫生猛的將高濃度鹽水注入,瞬間就充滿了我兒的胸腔、鼻腔和嘴中,被突然灌嗆的爆發力和痛苦下,三個人沒頂住,我兒猛然坐起,拔出灌食管,才沒被憋暈過去。灌食後連續三天,我兒咳嗽、吐血、發高燒。

5、下隊的第二天,即2004年7月24日,因我兒不認罪,拒絕參加勞動改造被關了禁閉。絕食絕水的第四天見到11監區的領導,陳廠長(可能叫陳新國)承認了工作上有失誤。

6、從2004年最後一次接見日11月23日,以後一年多,一直以我兒不轉化為由,不讓家屬接見。每個接見日,不管嚴寒酷暑,我不顧自己70歲的高齡,都去監獄要求接見,甚至有一次跪下哀求幹警。老不讓見面,我太擔心了,所以每次都詢問我兒身體情況,幹警都說挺好,吃的不少。在我兒脊椎疼痛一年多,癱瘓在床3個多月的情況下,石家莊北郊監獄作為國家執法單位,竟然刻意隱瞞病情,故意延誤治療最佳時機,實在讓我們家屬不能接受。

7、2005年12月16日,我去監獄送棉被,偶然知道我兒已經癱瘓在床,實際上當時已經是奄奄一息了,北郊監獄仍然推脫不讓接見,不讓保外就醫。我和老伴心急如焚,馬不停蹄的在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和北郊監獄之間來回奔波,申請、哀求。可北郊監獄還是一拖再拖,在我兒生命垂危時,又耽誤了12天寶貴的醫治時間。直到2005年12月28日晚上8:40分,才將人接到家,醫生第一句就說:來得太晚了!

8、其實監獄早就給我兒到腫瘤醫院做過檢查,他們也早就知道我兒患的是絕症,在「保釋單」上也寫著:縱隔膜腫瘤,骨結核,他們還故意隱瞞、拖延、阻止我兒保外就醫。他們到底是何居心呢?這不是簡單的瀆職問題,其實就是故意殺人。

長期以來,我兒精神壓力極大,長期吃不下飯,把身上的所有精力都耗光了,我兒含冤而死。所以作為親人,我們有理由認為,楊曉傑一截脊椎壞死,是長期對他的虐待、體罰及毆打慢慢導致的,因為他從出生開始從未有過相關病症。曉傑胸部嚴重積水,肺部有結核純粹是長期心情抑鬱慢慢引起的;最讓人懷疑的是:如果我兒曉傑的身體狀況和監獄無關,為甚麼監獄一年多不讓家屬探視,他們到底要掩蓋甚麼!曉傑自己說脊椎已經疼一年多了,最後實在支撐不住了,癱瘓在床也已經3個多月了。可是監獄仍然堅持不轉化不讓家人見面。這也太沒有人性了。我兒曉傑1.75米的身高,體重從原來的140多斤,頂多也就剩70多斤,身體真的是皮包骨頭,連臀部都沒有肉,大腿兩塊骨頭全靠皮連著,說話沒有力氣,氣管裏有痰,胸部有積水,呼吸不順暢,大多數時間都是昏睡,別人幫助翻身或偶爾坐起時,脊柱都會非常疼痛難忍……

從2004年11月23日下午2點多見到我兒楊曉傑,到2005年12月28日上午10點多見我兒。我記得清楚,2004年11月23日下午見我兒時,我們走進接見室,我兒見到家人很高興,跑著前來迎接我們。可是2005年12月28日我們再見到他時,他躺在床上,神志不清的昏睡,我急忙到他臉前叫「曉傑,媽媽來看你」,他費力的睜開朦朧的眼睛,疑惑了很久,才吃力的叫一聲「媽」。我都認不出這就是我原本生龍活虎的兒子了,包括他妹妹、弟媳婦完全都認不出來了。我們都忍不住偷偷落淚。我兒曉傑瘦的皮包骨,已經完全脫相了。我當時在四監獄病房就大聲說:孩子,你要堅強,有骨頭不愁肉,我們一定要把你接回家。經過全家人向四監獄領導及河北省監獄管理局迫切要求、反覆交涉,終於在我兒只剩一口氣、生命處於游離狀態的時刻,四監獄才讓我們見到奄奄一息的我兒。四監獄執法犯法,一年多拒絕家人接見,迫害致死。請求追究四監獄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包括十一監區主管隊長陳寧、十一監區主管領導陳新國、教育處長汪國斌及其他相關負責人,石家莊北郊監獄相關領導,河北省監獄管理局相關領導。

我兒從回來開始,就一直念念不忘申訴。最不近人情的是,從我兒奄奄一息接回,北郊監獄就一推六二五,再沒人管了。在我兒去世的當天就通知了北郊監獄教育處長汪國斌,到現在連個慰問電話都沒人打給我們。把人害死就沒責任了嗎?太拿法律當兒戲了!我一定為我心愛的兒子討還公道,他們必須承擔如下的法律責任。

1、 根據《刑法》第248條,監獄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條、232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 《刑法》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3、 《刑法》234條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 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死者撫養人的生活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

根據如上所述,石家莊北郊監獄刻意隱瞞我兒病情,故意延誤治療最佳時機,導致我兒不治而死,在法律上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他們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兒曉傑要贍養老人、撫養女兒,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總計要賠償我們約30萬元人民幣。

我們突然失去心愛的兒子,痛不欲生,一個心眼要完成兒子的心願,還他清白,還他公道。相信各級領導會重視我家的悲慘遭遇,秉公執法,為百姓做主,把害死我兒子的惡人繩之以法。呼籲相關領導儘快給以解決!也懇請河北省監獄管理局領導能考慮我們家的困難情況,讓我的兒媳劉潤玲(在省女子監獄)回來支撐破碎的家,我的孫女沒人管教再出意外,我們一家人都沒法活了!也呼籲我兒生前的單位及朋友幫助我們完成他的遺願!我們表示非常感謝!

石家莊市公民:崔富貴(楊曉傑的媽媽,也是劉潤玲婆婆)
楊根田(楊曉傑的爸爸,也是劉潤玲公公)

2006年1月29日

此信轉呈 河北省各級相關領導、各級相關能部門
石家莊市各級相關領導、各級相關能部門
楊曉傑原單位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