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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華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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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2月20日】新華勞教所六大隊二中隊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集中營。

凡是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只要一到六大隊二中隊,就進入嚴管,嚴管時間三個月,然後惡人視情況轉入半開放式,過一段時間再轉入全開放式,分為三個檔次迫害。進入二中隊首先由民管會主任找談話,強制寫所謂的「悔過書」、「保證書」。你不寫,它就拿一份給你叫照抄,蓋上手印。每週末強行向中隊寫週記和思想彙報,其目地就是把大法學員拉下來,達到所謂的「轉化」。

進入監舍就24小時監督控制,在勞教所中再設監獄(即獄中獄)。採用包夾式監控。一般是兩人包夾一人,也有三、四人,最多時六人包夾一人。被包夾者的每一言行都在監督控制之中,任何行動都必須喊「報告」(包括上廁所),包夾同意後才可離開坐的凳子,否則視為違規,包夾就罰你:或加倍記、背各種監規守則;或罰站軍姿;或不准睡覺等。平時至少要坐15小時以上,有的臀部坐破皮、潰爛。那些包夾都是被勞教人員,他們對大法學員寸步不離的看管,也很邪惡,因這與他們的勞教減刑直接掛鉤。

幾十米的樓道裏就設有前崗,中崗與尾崗。前崗負責進出二中隊大門,中崗每天晚上9點左右上崗到第二天起床,每間嚴管監舍門口設一個,大法學員夜晚上廁所要向門口的中崗報告後,經同意再由包夾一前一後去廁所。尾崗負責監督廁所、盥洗室。總之,對大法學員的任何行為、時間都被嚴管監控,連說話權也被剝奪,當一說話時,包夾馬上就干涉:「說甚麼?給我啞起。」在表面上迎合了它們的規矩,它們就偽善的對你,如果沒有按它們的規矩做到,馬上就露出邪惡的面目。它們採取各種手段在精神上折磨、肉體上摧殘:如背監規手冊,沒背完不准睡覺等。每天晚上各監舍組長到中隊會議室由幹警組織開會,收集情況,然後安排下一步行惡方案。

在這樣的殘酷迫害下,有不少不配合它們的大法弟子長期生活在嚴管監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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