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突然,我馬上和工廠老闆簡潔的解釋說「請相信我是善意的,新年裏大家都在祝福互贈禮品,我自然也想把我最好的祝福送給你們,這些VCD和漂亮的小卡片講述了法輪功的真相故事,所議所論都是正面積極的,看後對人有益,所以我想和你們分享真相和這些正的見解。請千萬不要相信它們對法輪功的誣陷,想一想歷次的整人運動它們是怎麼幹的,這個黨說的話是不可信的!」
老闆點點頭,說「謝謝你的好意,但是你的禮物(真相資料)我們不能收,工人害怕,所以他們告訴了主管。工廠人多嘴雜,主管不希望在工人中傳這個東西,影響…」,我又解釋我給工人這些和我的公司及老闆沒有關係,但是我剛被我的老闆解雇了,她聽了嘆了口氣說「你趕快走吧」。
事後我反思有甚麼地方沒做好,我想我應該先口頭和工人講,再問他們想不想看,他們接受我再給會比較理智,而不是想當然的認為他們拿回去看完自然就會明白。而且我的做法似乎沒有為法國主管和他太太考慮周到,所以他指責我在辦公時間參與法輪功的事不能為公司所容忍,這是他給我解雇通知書上的理由。我回信給他講我不同意被解雇,我的行為並不是理該接受這樣嚴厲的懲罰。在正常的社會裏,我不需要這樣向人們解釋我的信仰,而即使偶而在工作場所遞給個別人新年小禮也不是完全禁止的事;在正常的社會裏,我更不會因此陷入被威脅被解雇的大困境。但是我也向他表示,這件事中我個人的不足,考慮不周的部份我會改進,今後做的更好更理智,作為修煉人,我有良好和強大的願望改進自己。我明白他的害怕,所以告訴他修煉法輪功是個人的事,公司可以堂堂正正的跟這家工廠,和政府打交道,走正道做正了誰害怕誰呢?沒必要(害怕)嘛。同時我感謝他長久以來對員工的愛護和支持,也和緩的告訴他人們一生中面臨很多選擇,所依從的原則和理往往就決定他們將來的命運,希望他從新考慮。他回覆「這決定做的很不愉快。我對你極其尊重,很佩服你的勇氣。但我們已經決定終止雇佣合同對雙方是最好的方案。感謝你對公司的貢獻,希望你將來一切均好。」同事告訴我,法國主管跟他講之所以解雇我,還因為公司正與國內一家大公司談判投資合作事宜,很重要,關係公司前途,不希望這件事成為雙方關係中的一個問題(他擔心有潛在的風險)對公司不利。
解雇已成事實,幾天後我只好回公司辦手續,非常吃驚的發現作為公司門面的牆裂開了一條2-3米長的裂縫,被管理處用黑色的水泥修補的觸目驚心,這座辦公大樓交付使用時間不長出現這種情況實屬異常,同層其它公司都沒有,似乎是有意要給回大陸開會的法國主管一個警示。
不久我找到新工作,新公司有一個部門也向前面那家工廠購貨,我上班的第一週就聽同事講那家工廠出口海外的貨被索賠,最後工廠只能以放棄整批貨的貨款來解決索賠。大半年後,法國公司的舊同事打電話給我,訴說他們公司的巨大變化,原來我走後法國公司突然被另一家公司收購,半年後法國主管還被解雇,他太太的公司也經營不下去了。我聽後很為他們感到遺憾。
以上是發生在我身邊的小故事,人心和因果報應的關係很清晰,真是禍福在人一念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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