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人中沒有英雄(2)

——走出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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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4月22日】(接前文)從常人層面可稱之為「英雄」和「偉大」的言行,不能同等的搬到修煉人中來,因為修煉的要求比對常人中的好人要求更高。從修煉的角度來說,任何激進、過於強調個人認識的行為,都是不符合大法弟子心性標準的。修煉人必須要反迫害和講真相救人,但同時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修煉人都應該保持理智、清醒和智慧,這個要求的確很高,因為修煉是超常的,要求自然也是高於常人層面的;那麼既然身為修煉人,我們還是要在同時做三件事中努力做到。

關於正法口訣的正確使用問題。在2001年5月全球大法弟子剛開始發正念的那段時間,一些學員或出於一些常人心,或因沒能及時了解發正念的要領和要求,曾把他作為一種標語和口號面向常人。到今天對這方面法理還沒理解好的同修,真的應該重視起來了。

另外,在此事發生後有些學員看到眾多西方媒體和世人開始關注,竟說出「我們這麼多年遊行、發傳單等等活動都不如某某這一嗓子,該好好檢討檢討大法弟子講真相的方法了」這類的話,還有相當一部份學員認為弟子中出了個英雄、如何如何了不起,很崇拜。如果大家及時冷靜下來好好學學法,回到一個修煉人應有的心態上來,相信有這類想法的同修會很快認識到自己思路和看問題基點出了問題。越快歸正越好,否則會影響到大法弟子作為一個整體救度世人的效果。

我們大法弟子修煉到今天,做事情一定要學會在法上看問題,才夠得上師父要我們成熟起來的要求。講真相的事該做,並不等於就可以用不恰當的方法去做;一件事有了正面效果,不等於其中不符合大法弟子心性要求的部份就合理化了。

修煉人中是沒有甚麼榜樣和英雄的,只有心性修煉和以法為師。我們作為個人也好、作為一個項目組也好、民間團體也好,做出的任何事如果有正面效果,都是符合了法理的那部份起作用的結果,都是大法弟子的努力的合成,都是師父和大法的威力。對於不夠冷靜的行為,周圍的修煉人如果真的善待同修、真的珍惜我們的修煉環境,應該做的不是恭維、崇拜,而是理性的提醒和更理性的對待三件事,這也是每個學員自己首先能夠理智的從修煉的角度在法上看問題才能做到的。

記得同修以前交流過如何看待用情講真相這個問題的例子。說大法弟子寫的一篇文章如果主要是從情的角度去打動讀者,因為常人生活在情中,所以這樣的文章很容易引起常人的共鳴,那麼常人能共鳴,也就容易把文章看進去,文章又是揭露迫害的,所以這篇文章也就能起到講真相救世人的正面效果。可是這樣的文章大法弟子是否也在讀呢?如果是,就等於同時在大法學員中宣揚情,是會干擾很多人的修煉的。作者本人是否那麼清醒的只是流露出「情」以引起世人共鳴呢?如果不是,就會加大個人在這方面的執著,是會影響個人修煉的。

同理,激進的東西在常人中可能不是甚麼大錯,在現代人中還有一定市場,所以如果我們靠激進的方式、帶著爭鬥的心、或者用激動的喊口號這些常人層面的東西去打動世人,也會有一定效果,但這和修煉人在真正知道和時刻牢記自己和常人的本質區別的前提下所做出的事相比,效果就會差別太大。而且大法弟子行為中不理智的部份會帶來負面作用,這要很多學員再花代價才能彌補。為了不在做好事的同時產生負面作用,我們做甚麼都要牢記「以法為師」、「比學比修」、「做到是修」。

最近在《洛杉磯市講法》中提到大法弟子在今天證實法中「還得需要一點人的勇氣」這個問題時,師父指出:「……大法弟子有錯誤不願意讓人說,誰也不能說,一說就炸。對時不高興別人提意見,錯了也不高興別人說,」「甚麼意見也聽不了了,善意的惡意的、有意的無意的一概不接受,更不向內找,相當的嚴重了。」師父說以前不怪我們,是因為師父給我們留了那麼一點,但現在就必須要改了,因為師父已經說了。那麼作為弟子,面對常人社會中的說好、說不好,面對同修做的圓容或者不夠圓容,我們自己首先都需要找自己、讓自己在各方面都做的更好,以圓容大法弟子的整體,這樣我們才能抓住瞬間即逝的時機,更好的講清真相、救度眾生。

一點想法,還不夠成熟,也未來的及更好的整理。先寫出來,希望至少能及時起到一點大家相互提醒的作用。不妥的地方,煩請各位同修補充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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