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非法關押在出入所教育隊
我們一同送去綏化的有三個人,到那兒之後,有一人因體檢不合格沒收,留下了我和另一個大法弟子,分到了出入所教育隊。
在教育隊裏,有兩個惡警專門負責對我們倆的迫害,有三個勞教犯人(盜竊、搶劫等)「包夾」我們。在這裏,凡是新來的都是在隔離的情況下受迫害的。
在白天,由惡警分別對我們進行洗腦,軟硬兼施,達不到目地時,唆使「包夾」犯人對我們進行各種方式的折磨。我和同來的大法弟子之間不許說話,惡警不與我們談話時,我們被「包夾」們看著,各坐在監號的兩邊後背相對,「包夾」犯人在晚上要輪流值班看著我們。有時,在我們睡覺後,都會想方設法折磨我們。
一個姓程的搶劫犯在我們睡著時,經常會吸滿一口煙後,對著我的鼻孔吹,經常把我嗆醒。還有一個姓劉的犯人經常對我們拳打腳踢。過後,我們對惡警說時他們對我們許諾去管,實際上多數都是他們唆使的。
在那種長時間的對身體與精神的雙重折磨下,在逐漸加重的怕心作用下,漸漸的沒有了正念,用人心對待邪惡的迫害。從開始寫了在勞教期間遵守所規的「保證書」到寫擁護邪黨的「決心書」,逐漸上了邪惡的當,為邪惡以後繼續對我迫害留下了藉口。
二.被非法關押在三大隊一中隊
一個多月以後,我們倆被調到樓上的三大隊,三大隊是專為迫害大法弟子成立的。我被分到一中隊,另一大法弟子被分到二中隊。表面上惡警們不再每天對我們洗腦迫害,強迫「轉化」,但仍然經常唆使「包夾」犯人找藉口迫害我。
到了2002年的11月份,中共的「十六大」之前,勞教所搞了一次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所謂「攻堅戰」,二大隊所有的惡警們半個月內不許回家,逐個對所有的沒有「轉化」的大法弟子進行殘酷的迫害。
第一個選擇了我。25日晚飯後,他們把我叫到值班室裏,就開始了對我拳打腳踢、電棍電、造謠欺騙等……從下午四點多到半夜十點多。最後在怕心的作用下我屈服了,做了一個修煉人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能幹的事。當時迫害我的惡警有:楊波、范曉東、李劍、金慶富、賈玉鵬等。
過後的兩個月裏,我意志消沉,心裏清楚自己做的是錯的,卻又害怕再受到迫害,不想再受到迫害。於是想給自己做的錯事找個能說服自己的理由,但是無論是與那邪悟者的交流中,還是在惡警們讓我們看的那些書中,我都沒有找到能說服我自己的理由,我知道我徹底的錯了。但由於怕再承受迫害的心非常重,當時還不敢寫出嚴正聲明,惟有加緊多學法、發正念。
三.堅定正念 嚴正聲明
在過了兩個月的時候,就到了年底,其間受到了一些堅定大法弟子的提醒和鼓勵,終於在年底惡警要求我們寫思想彙報和童年的故事,我鼓足了勇氣在寫完了童年的故事之後用嚴正聲明代替了思想彙報交了上去。由於怕心還很重,心裏跳個不停。過了幾個小時,隊長(邪悟者)把班長叫了出去,班長回來後又把「包夾」我的犯人叫了出去,我知道他們看到了我寫的聲明了,班長把我叫到一邊笑著說:「要做真修弟子了,要堂堂正正的修煉了。」過了一會「包夾」普教回來後嘴裏罵罵咧咧不停,原來他們受到了惡警的壓力,或是減期受了損失。
農曆新年之後,已過正月十五,由於這段時間惡警們都忙著另外一些事情,我也在這段時間內逐漸的心態也得到了一些調整,怕心也減少了許多。
四.更殘酷的洗腦迫害
從正月十六開始,每天都有一個或幾個邪悟者由惡警帶領,對我進行洗腦迫害,有時晚上一直到很晚,我一天只能睡很少的時間,而在白天那些惡警則安排邪悟者們輪流休息。在師父的慈悲保護下,我的怕心逐漸的又去掉了許多,但是還只是停留在人的認識上,用人心對待迫害,只想著這回寧死也不能再做背叛大法的事了。正由於這樣,在以後的魔難中總不能做到對邪惡的全盤否定。最終在師父的看護下,每一次在我的承受要達到極限的時候都會有一些轉機,就這樣跟頭把式的堅持到了走出勞教所。
這些人對我的「轉化」迫害持續了半個多月後,終於失去了耐性,露出了邪惡的面目。最後一次談話,一個姓楊的邪悟者惱羞成怒,把我一路從寢室內踹到衛生間門口。而惡警還蠻不講理的說:看你把這麼老實的人都惹急了,你說你有多哏。隨後把我帶到會議室內,讓我一定要寫「三書」。我說我堅決不寫。他們為了有證據繼續對我進行迫害,就讓我把我的想法寫出來。我於是按著他們的要求寫下了「我堅定相信法輪大法,我不『轉化』,一切後果由我自己負責。」和我的名字及日期。他們拿著得到的「證據」去辦理另外對我的迫害辦法了。這邊惡警及邪悟者們做出偽善的樣子勸說著我,後來一個姓刁的惡警打了我幾個耳光,打得我一邊耳朵當時甚麼也聽不見了,十多天之後才有所緩解。
然後他們把我關進小號,同時被關小號的還有另外一個姓孫的大法弟子,關在我的隔壁,在小號裏把我們鎖在鐵椅子上,每天只給兩個饅頭、幾塊鹹菜,誹謗大法的錄音開到最大音量成天成宿的播放,晚上也睡不著覺。那時我的身上長了疥瘡,被鎖在鐵椅子上奇癢難忍,從臀部往下幾乎都被撓破了,只能在上廁所的時候撓一會。在這期間還不時有惡警到這裏折磨我們。他們行惡的時候都是把錄音機的音量放到最大,但仍然掩蓋不住,我還能聽到隔壁小號裏傳來的慘叫聲。勞教所規定,關小號最多七天,七天後他們沒有達到目地,接著又辦了七天,另一個大法弟子也是。到第十一天的時候,把我們倆被放了出來,我們在小號裏一共被關了十天十夜。出來的時候走路腿都發軟,兩腿、兩腳都腫起來了。即使這樣,他們還強迫我與其他人一樣幹活,幹完活後又讓我坐在板凳上保持一個姿勢不能動,直到睡覺,天天如此。
在這期間的一天晚飯過後,惡警劉某與林某又把我叫到值班室,打我、讓我承認我家親人們所遭受的痛苦都是因為我煉功造成的,讓我承認我是錯的。我不承認,姓劉的惡警讓我蹲馬步,不一會就累的我渾身發抖,他說我是冷了,就脫下自己的棉大衣把我捂上,不一會又把我捂得渾身是汗……四五個小時後才讓我回去睡覺,可到了後半夜一點左右,中隊長陳某又派人把我叫醒,叫到值班室,桌子上放著電棍,又對我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折磨、電擊之後才讓我回去接著睡。
由於受到迫害後,記憶力受損傷,一些對話不一定是原話,但意思沒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