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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大法弟子李改珍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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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4月27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大法弟子李改珍,屢次遭受惡黨人員迫害,曾被新樂市公安局綁架暴打,在嚴冬被迫脫光了衣服在雪地上澆冷水,後被非法勞教三年,身心受到嚴重傷害,於2006年4月6日含冤離世。

李改珍,女,60歲,家住石家莊市沿西小區聯合宿舍8棟4門403室。在邪黨迫害大法之前是石家莊輔導站分站負責新樂市的聯繫人,99年4.25依法到北京上訪。1999年7月大法遭受迫害後,1999年11月29日同丈夫王慶林再次去北京說明真相、證實大法,被石家莊建設大街派出所非法劫持回當地、非法拘留15天,勒索3200多元。非法拘留期間,李改珍工作單位送去扣發工資的文件,從12月份開始扣發李改珍的工資。拘留期滿後,派出所又將李改珍送到她的工作單位,又讓單位非法關押李改珍到1999年12月 31日才放回家。

2000年農曆新年前的臘月二十六下午,新樂市公安局不法人員闖進她家,然後將她帶到局裏不問青紅皂白先打一頓。幾個年輕力壯的幹警對這位五十多歲的老人打累了,又將老人背銬在院裏的一棵大樹上凍著,直到天黑才押到縣看守所。第二天晚上(2月2日)天氣特別冷,身穿棉大衣的惡警又來折磨老人。這次他們在院裏用雪堆起一個大雪堆,強制老人脫的只剩兩件內衣,一件上衣,一件褲頭,爬在雪堆上,身上再放些冰塊,然後從頭到腳澆冷水。澆完之後,十幾個人輪流再打。一邊打,一邊用喪失人性的污言穢語辱罵老人。老人臉打腫了,嘴裏爛了,不斷口吐鮮血。

李改珍老人在新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43天,每天吃著一碗玉米粥,兩碗菜湯,六個餿饅頭的伙食。2000年3月惡黨人員勒索1000多元伙食費,把她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第四大隊,非法勞教三年。在當地派出所、居委會、工作單位(軸承設備廠)惡黨人員不斷騷擾中,其丈夫王慶林於2001年4月16日含冤離世。

李改珍從勞教所出來後,公安局派出所警察監視、跟蹤,並經常突然闖入家中騷擾、搜查迫害,逼寫不煉功保證,使其身心受到極大傷害,於2005年大年初一出現腦出血症狀,於2006年4月6日含冤離開人世。

責任單位:(電話區號:0311,石家莊郵編:050000)
石家莊長安公安分局辦電:6048603 政工科:6677321 政保大隊:6212954
建設大街派出所電話:6061845
建設大街街道辦事處周魯青(主管迫害法輪功)電話:6674924 669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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