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應變也應該體現修煉人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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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11日】看到6月5日每日明慧上同修文章《花寫有真相的人民幣的幾種應變方式》,我們利用紙幣寫真相語句救度眾生是大好事,但是在講真相過程中存在如何按照真的標準修煉的問題。紙幣上的錢明明是同修為講真相自己寫上去的,卻要說「剛剛買東西找了一張帶字的錢」。為救度眾生去講真相本是大好事,但是卻因為我們的言行偏離了修煉人的標準而使我們正念正行打了折扣。

我也遇到過寫有真相語句的錢被對方因為怕花不出去而拒收的情形,那是一張百元面值的紙幣,因為是打上去的字跡,他覺的要是手寫的就無所謂了。我就跟他一起看這張寫著真相語句的紙幣,後來找到了旁邊另一家店,通過買了店裏的一個東西就把整錢拆成了零錢,給了他應得的那部份,還把買的東西給了他。因為付款前已經跟他講了真相,所以他一定會猜測是我打上去的字跡,只是他已經不會去做甚麼可能傷害我的事情了。

記的師父講過這樣的法,「我這個人我不願意說的話,我可以不說,但是我說出來的就得是真話」(《轉法輪》第285頁)。個人領悟是「真」是我們修煉人要去同化的宇宙法理,符合宇宙法理的才是正念正行,所以我們不能在講真相時說假話,有些話可以不說,也可以變換方式說。比如在大陸有很多常人會覺的大家都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去溝通一些事情會比以當事人的身份去說更有說服力,而且我每天打車上下班起始點離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都很近,不明示自己修煉人的身份也有安全方面的考慮。當講完真相想給對方資料時,如果讓他覺的是我們每天特意帶的資料,他可能會感覺不好,會因為覺的是有意這麼說這麼做的而質疑真相的真實性。所以有時我會拿出真相資料,不急於給他,或者就說「本來……算了,送給你吧,大家遇到也是緣份,我還有辦法找到這兩本書」,在一路上聽到了真相的對方往往會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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