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正月18日,邪惡之徒將我們夫妻兩人強迫抓進鎮政府洗腦班,並且還得找兩個陪讀人員陪同,否則每天罰款30元,在這期間先是非法關押我一個月,然後變成跑校。夫妻兩人都被劫持3個月零4天。2001年臘月16日邪惡之徒4人闖入我們家中,將我丈夫抓走,非法關押4天,並拳打腳踢,電棍恐嚇,連打帶罵近10個小時。我因不配合邪惡,因此流離失所1個月。家中再次被罰款5千元。
2002年2月19日因村書記舉報, 8,9個邪惡之徒闖入我家中,搶走兩台錄音機,至今未還。將我夫妻二人抓入鎮政府,把我送入派出所,在所裏受到眾多邪惡之徒的人身攻擊,並非法關押我6天,丈夫被非法關押16天。2002年4月20日下午惡人再次闖入我家中將我抓走,在政府裏惡人針對一個女子採用流氓手段大打出手。21日上午政府書記對我進行拳打腳踢,用板凳猛打腿部,迫害6天才放回家。2002年鎮政府的人員到我家騷擾共6次,我被非法關押共49天,丈夫被非法關押共22天,勒索現金212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