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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610非法勞教精神失常的孟憲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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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6日】孟憲英是佳木斯鐵路醫院退休職工,因丈夫在三年前因公傷亡,精神曾受到創傷,孟憲英在目睹修煉法輪功的姐姐遭非人的殘酷迫害現實,精神更加受到刺激。5月30日她因神志糊塗,在街上與人發生爭執,被送到派出所,佳木斯610在隨後對她的非法抄家中,發現法輪功書籍和錄音帶,遂對其家屬勒索鉅款,勒索不果後將精神失常的孟憲英非法勞教一年半。孟憲英還在上高中的女兒被迫走上上訪之路。

2004年,孟憲英修煉法輪功的姐姐被非法判三年勞教,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孟憲英曾多次去勞教所看望姐姐,但每次都因不肯念勞教所制定的罵大法罵師父的所謂「問卷調查」,不但見不到姐姐,而且遭到警察的恐嚇,為此她的精神多次遭到打擊。

2005年11月,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的姐姐保外就醫,被接到孟憲英的家,醫院檢查姐姐身體器官都嚴重病變,最嚴重的是腎佔位,即「癌」,孟憲英看到姐姐被迫害的現狀,精神再度受到刺激。

後姐姐通過學法,煉功加之孟憲英的精心護理,三個多月後,身體好轉。孟憲英的精神也有所好轉。但她擔心姐姐再度被抓,精神一直高度緊張,當得知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後,孟憲英精神一度崩潰,整天在街上游走,神志一陣糊塗,一陣明白。

2006年5月30日下午,神志糊塗的孟憲英在佳市百隆市場附近,拿出100元錢要買賣瓜子老太太的包,雙方發生拉扯,孟憲英被安慶派出所民警帶到安慶派出所。在孟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安慶派出所民警王化成、馬威等三人,及隨後到場的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陳萬友、網監呂某對孟憲英家進行了非法搜查,搜走了法輪功書籍和錄音帶,並把孟憲英女兒學習用的電腦也打開檢查,在沒發現任何問題的情況下,強行將電腦搬走,說是帶回去研究研究。

當日半夜,孟憲英被送入拘留所。據悉,當時拘留所拒收,而派出所強行送入。次日,孟憲英的姐姐與孟憲英的女兒去看望她時,孟憲英已不認識家人,面色蒼白,食水不進。拘留所要求辦案單位放人,而派出所惡警王化成要求親屬在擔保書上簽字,要求不離開居住地,隨叫隨到,因家屬居住外地。派出所以此為藉口拒絕放人,又因拘留所不收,派出所惡警又把孟送到看守所。第六天(6月5日),親屬去看守所看望,看守所告之,已下通知辦案單位安慶派出所「改變強制措施,放人」。

次日,親屬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所長欒曉磊拿出看守所的通知書,打電話找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陳萬友,當著家屬的面說:「他們(看守所)說病危不收就不收了?……」

當孟的親屬去市公安局找陳萬友,陳說:「拿錢吧,領人。像她這種情況得交一萬多元錢,看她就娘倆挺困難的,就交5000吧。」親屬說:「她帶一個上高中的孩子,娘倆還在租房住,哪有錢呢?」陳說:「最少也得交3000元。」親屬說:「她精神不好,為甚麼還關押,導致精神分裂怎麼辦?」陳說:「光說有精神病不行,得有診斷證明。」親屬說:「我們要求鑑定一下病情到甚麼程度了。」陳說:「其實看病的錢比這(指給他們錢)花的還多。」(事後得知鑑定費1200元)

在親屬的再三要求下,陳讓找辦案單位聯繫。欒曉磊通知家屬自己去精神病院預約聯繫。親屬去精神病院,醫生撥通了欒曉磊的電話,接電話的警察叫張國福,當醫生對張國福說明檢查所需材料:病人家屬證言;鄰居證言;看守所同監舍犯人證言;管教證言的卷宗等時,張蠻橫的回絕說:「這不是我們負責的,不管。」當給陳萬友打電話時,陳也是迴避,推諉。

當孟被關押一週後(6月7日),家屬再去派出所要求放人時,安慶派出所警察王化成竟出具一張對孟憲英的拘留證,罪名是:「利用××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規定實施」,並推卸說「已把材料交市局處理了,別找我們了」,(拘留證簽發日期是6月1日,實際上孟在5月30日下午就被非法關押了)

家屬去找國保大隊隊長陳萬友,陳說:「你一分錢不交,也不好說呀,不是我要,是辦案派出所要。」親屬說:「她家這種情況,哪有錢啊?」陳說:「那電腦就別要了。」親屬說:「電腦是孩子學習用的,你積點德吧。」陳說:「這是共產黨叫我幹的。」

就在孟憲英被非法關押的第十四天,陳萬友又問孟的家屬:「你一分錢也沒有啊?」家屬說:「哪能一分錢也沒有。」說著就從兜裏掏出100元錢。陳說:「算了,明天來領人吧。」讓家屬在家等電話。第二天,一直到下午3點,也沒接到陳的電話,家屬打電話問陳,陳說:「辦公室裝修,微機打不出單子。」

6月15日早上班,親屬又去公安局找陳,陳說:「我現在準備出去辦事,你在這等著吧,今天能打出來。」孟的家屬在公安局門衛一直等到下午4點,給陳撥通電話,陳非常輕鬆的說:「不好意思,人送勞教所去了,你要看人到那去看吧,我好心給你問問,不問倒好,一問還給送走了。」當家屬問誰送的,陳說:「接我位置的人啊。」

6月16日,孟憲英的家屬又去找陳,陳說:「應該判三年,照顧她那麼大歲數了,減半,一年半。你別找我了,我不管了,案子是派出所辦的,現在交到勞動教養鑑定委員會了,我們是中間環節,沒我們的事了。」當時孟的親屬質問陳:「為甚麼交錢就放人,不交錢就勞教?」陳說:「那是保釋金……」當親屬反質問陳:「殺人犯拿錢也可以保釋了?」陳說:「殺人犯和法輪功不一樣。」孟的親屬說:「殺人犯是罪犯,花錢也買不出來,因法輪功無罪,所以你就敢要錢。」陳當時語塞。

當孟憲英親屬向陳要勞動教養通知書,陳說找勞教委要。當親屬到勞教委,勞教委說在勞教所。到勞教所,勞教所說他們沒有個人通知書。無奈,親屬找到市「610」,在跟「610」殷科長反映情況時,陳萬友恰巧去辦事,看到孟的親屬說:「你不要教養票子嗎?明天去公安局,我給你複印一份。」第三天,當孟親屬找到陳,陳又說:「我沒有。」又把親屬推到勞教委。就這樣,孟憲英被非法關押已50多天了,家人到今天一直沒見到人,也沒看到勞教票子,孟憲英的精神狀況如何一直讓人擔心。

孟憲英的女兒、佳木斯第八中學高中二年級學生馬天驕,為媽媽的遭遇痛苦不堪,還在上學的她被迫走上了上訪之路。在向各級機構申訴其母遭遇的上訪過程中,17歲的馬天驕不得不一次次思考一些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

「為甚麼(警察)給錢就放人,沒錢就勞教,而且還可以向賣菜的小販一樣的討價還價嗎?」

「作為國家的公務員、執法者張口就說『法輪功好,我也沒辦法,共產黨讓我幹我就得幹』。那共產黨不是說為人民謀幸福嗎?怎麼不讓做好人呢?再說共產黨培養的幹部都是像機器一樣的分不清好壞、對錯、那樣無理智嗎?」

「努力學習,考出好成績,到底為了甚麼?我如果將來當一個警察,也會去這樣勒卡無辜的百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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