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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74歲老人范德芳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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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5日】2005年1月28日,范德芳和袁素仙到大渡口區跳蹬鎮去看范德芳的姐姐,在路上因袁素仙從地上撿法輪功真相資料給行人看,被大渡口區跳蹬鎮派出所公安人員非法抓捕,後來對二人進行了抄家,從袁的家中搜出了很多大法資料,在范德芳家中搜出三盤煉功帶,隨後二人被送往大渡口區看守所。同年3月2日被宣布非法逮捕;同年7月31日袁素仙不知何故突然在看守所內人事不省,隨後死在醫院裏。8月1日范德芳被取保候審。2006年1月24日,大渡口區檢察院向大渡口區法院起訴范德芳,後來范德芳自己請律師辯護,在了解了所謂的「案情」後律師們都認為范不可能被判刑,但在2006年6月9日卻被冤枉判刑三年。(以上情況明慧網曾分幾次報導過)

范德芳被邪惡之徒2006年6月9日冤枉判刑三年後,正在范德芳和家人不服判決上訴期間,邪惡之徒一方面在范德芳被關押於大渡口區看守所期間脅迫大渡口區看守所內與范德芳關在一起的人威脅她別上訴,另一方面在6月26日邪惡之徒還未等她上訴結果出來時,就突然把她非法送往永川監獄。范德芳這麼迅速地被轉移走,很明顯邪惡之徒是在躲避著甚麼,好像害怕范德芳泄漏甚麼情況似的。看守所內有人曾私下裏悄悄告訴范,說就是范在保外就醫期間,向外界透露袁素仙是被迫害致死的,從而大渡口區公、檢、法 對她非法判刑的。

同時在她的判決書(見附頁)中,很明顯是再一次冤枉了她,要強行對她判刑:

1.首先她們把人搞錯了:在那天她和袁素仙到大渡口區看她姐姐時,她穿的是黑色衣服,而袁素仙穿的是格子衣服,判決書中作證的證人證明穿格子衣服的人正在向路人散發大法真相資料。而散發真相資料是公民的言論自由,應該受到憲法保護。

2.當時從她身上沒有搜出一張法輪功真相資料。而判決書中稱搜出11張真相資料。

由以上情況可以分析出:由於袁素仙被迫害致死,所以重慶市大渡口區公、檢、法為掩蓋真相,逃避國際上真相調查委員會的追查,從而三方一起聯手將袁素仙的一些行為強行安在范德芳的身上,當然這些行為沒有任何違法之處,惡人強行判決范德芳,同時迅速轉移走范德芳至永川監獄。范德芳已74歲高齡,還有被非法關入牢獄三年折磨,後果難以想像。

正告重慶市大渡口區公檢法三個部門的有關犯罪人員及時糾正你們的犯罪行為,早日澄清范德芳的冤情,否則你們遲早逃脫不了最後對你們的正義審判。

有關責任單位電話:
重慶市大渡口區檢察院
代理檢查員:王文閣
電話:023-68904764
郵編:400084
重慶市大渡口區法院電話(區號023)
政治處 68831009
辦公室(掛司法警察大隊牌子)68832513
立案庭 68907746
刑事審判庭審判長:廖亞莉
書記員 曹百豔 68914144
民事審判一庭 68901694
民事審判二庭 行政審判庭
執行庭 68845123
法警隊 68904721
經濟庭 68838273
審判監督庭 68926751
重慶市大渡口區公安分局(區號023)
主任:華勇;警察:李軻、黃曉月(女)、胡彬、潭旭
指揮室值班室 68830238
辦公室 68830859
秘書科 68830859 68904556
政治處 68904556 戶籍科:68904545
監察室 68904540 治安支隊 68904834 國安支隊 68906708 經偵支隊 68926892 刑警支隊 68830236 巡警支隊 68904675
國內安全保衛科(出入境 管理科):68906708
跳蹬鎮派出所 68535910
重慶市大渡口區看守所:023-6883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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