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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週刊韓國》:中共活摘器官後焚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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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19日】8月17日,韓國《週刊韓國》報導了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後將屍體火化的內容。

文章說,國際人權律師麥塔斯和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喬高在「調查指控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中指出,中共當局命令大規模強行摘取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

報告中特別公開了採訪一名化名安妮的中國人的紀錄:她的外科醫生丈夫摘取了2000名活著的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她還透露,法輪功學員是在活著的狀態下被強行麻醉後送到手術室的,然後醫生們把他們的眼角膜、心臟、腎臟、肝臟等器官依序的摘取,然後將屍體縫合,送到火葬場燒毀。

安妮在記錄中說,屍體送火葬場通常理由是「心跳停止」或者是「心臟麻痺」。他們在被捕入監時,姓名及出生地都不得而知,所以送往火葬場的時候也沒有人去認領他們的屍體。

另外,報告說還電話採訪了在中國國內進行器官移植的主要醫院,從而證實了活體摘取器官的這一慘絕人寰的事實的存在。

據報導,器官移植中心的相關人員主動說,醫院內目前有十多個「跳動的心臟」。調查團的人問,這是不是意味著「活體」,回答說,「是的,是這樣的。」還有的醫院也是一樣,「我們希望腎臟供體是活人,比如說,從煉法輪功的人身上的。你們有可能做到嗎?」醫院的一名職員回覆說「沒問題」。

對此,(韓國)一國黨樸宰完議員辦公室負責人說,「從海外輿論媒體的報導來看,中共摘售活體器官的可能性很大,對此問題我國也不應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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