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大法弟子不要輕視自己在證實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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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老師好!同修好:

明年我就八十歲了,說是「老年」,倒也名符其實,受之無愧;若稱為老年大法弟子,倒令自己汗顏,有所愧對。自己修煉已有十餘年了,但是修的不好,證實法的事做的很少,做的不好,主要原因是個人的人心太重,總認為自己年歲大了,總覺的心有餘而力不足,因而思想消沉,而講真相的事情就依賴年輕的同修們去做,覺的大家能力強,辦法多,有活力,有熱情。如果自己去做,反倒是多餘的,甚至還會使大家感到束手束腳的,反而會妨礙大家;因此對講真相的事總是抱著一種消極和被動的做法。特別來美之後,自己不會開車,又沒有英語基礎,與外界也無甚麼接觸;即使參加集體學法煉功或參加一些活動,都得依賴同修開車接送,反而增添了同修們的許多麻煩,心裏十分過意不去;甚至產生一種:自己在家學學法,煉煉功就算了,免得增加大家負擔的想法。有一段時間,自己老為這些事情煩惱。

師父在《法輪佛法─精進要旨(二)》裏〈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一文中說:「……如果你們到現在還不清楚正法弟子是甚麼,就不能在當前的魔難中走出來,就會被人世的求安逸之心帶動而邪悟。師父一直很痛心那些掉下去的人,多數是被此心帶動而毀掉的。」

師父的話深深的給了我一猛擊,我那些思想,不正是求安逸之心麼?多危險呀!我不能再這樣糊塗了。即算我年歲大了,證實法的事我不能不做,而且還必須做好,不然我還能算做「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麼?

我們老年大法弟子,只要不被人心帶動,還是可以做很多講真相的事情,當然,那些事情,看來十分平凡,微不足道,但平凡中有它偉大之處,微小中也會顯出威德。這裏,我把這幾年自己所做的,向同修們做個彙報,不妥之處,請予慈悲指正:

* 積極參與往國內郵寄真相資料

七二零」之後,為了讓國內的民眾了解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真相,這裏的同修,就根據個人的條件和經濟能力,自發的印製資料,往國內郵寄。為了加大向國內講真相的力度和廣度,同修們認為需要集中力量,快速的把大量資料寄到國內去。我於是提出,我有時間,我願意來參與這項任務。從那以後,我每天就忙於寫信封,裝資料,貼郵票。由於我沒有經濟收入,所以信封、郵票等費用都是其他同修承擔。幾年來我們向國內投寄了多少資料、光盤、和九評,我無法估計;不過我記得有一位同修送來的信封就有十幾箱,而每箱有五百個信封。

寫寫信封,貼貼郵票,事情確實很平凡;不過,也會有干擾,也需要用大法的要求來處理好。記得剛開始受到很大阻力,我的老伴(常人)極力反對。我就耐心跟她講真相。她後來就不說話了;有時候看我忙不過來,她還幫我裝資料,貼郵票。

就是寫信封這樣簡單的事情,也要用心去做,如果思想不集中,一走神,就會出張冠李戴,地址和人名上下交錯。也許有的人想,錯了重寫就是了,了不起廢個信封,能值幾何?但我沒那樣做,我總是用塗改液,把錯的地方進行修改;萬一不行,我就把信封翻過來,粘好後再用。看來好像花點時間,不過我想,一個信封雖值不了分文錢,但都是同修省吃儉用的錢買來的;如果隨意浪費,我覺的對不起那些付出的同修。

另外,正念也很重要。有一次往國內寄真相光盤,動筆寫信封前,我想先看看光盤的內容,但當打開第一張時,發現只看到影子,卻沒有聲音。於是我又抽出一張播放,這次是沒有影子,而有聲音。當時,真讓我傻了,這怎麼辦?我還埋怨製造光盤的同修太不負責了,居然弄出這種情況。寄還是不寄,在我腦海裏打轉轉。經過一番思索,我決定寄。有影像大家看了,也會明白,有聲音被人聽了,也會明白,如果不寄出去,這幾百張光盤不但報廢了,還要耽誤不少人被救度呢。我把這個情況及個人的想法,在電話中與一位同修交流,同修也同意我的想法,並說:這也許就是魔在干擾。我們要排除它,堅決走我們自己的路。當我們這一念定下來之後,我又試放一張,結果影像聲音俱全。我真心悟到,正念是多麼的重要呀!正如師父在《洪吟(二)》〈怕啥〉中 說的:「念一正 惡就垮」。

* 發真相傳單

散發傳單,也是我們年歲大的人能幹的事,雖然腿腳不那麼利索,只要用心去做,也是能做好的。我覺的這樣做不但能救度眾生,從中也有修自己的一部份。

有一段時期,我和一位女同修配合,到一些社區去發放資料。這位女同修是上夜班的,她用打工賺得的微薄收入,印刷各種資料,送到千家萬戶。我們每次出門,都是由女同修開車,我就抓緊時間,在車內用橡皮筋把資料一張一張的捲好。每到一個社區,她把車停泊在一個較適中的地方,我們就各自背著資料袋,她東我西,分頭發送,不漏一戶。說是簡單,其實也很累人,特別是我們年歲大的人,挨家挨戶,一上一下,轉來轉去,特別是公寓,要爬樓,上上下下,有時真會走的腿酸乏力。

有一次,因為社區太大,走路時間長,而又匆匆忙忙趕時間,結果腳上起了泡,後來泡穿了,還破了皮。雖然是小傷,但也疼呀。女同修看我走路有點一顛一顛的,就對我說:「你休息吧,我一個人來做。」我說:「不行,這是魔的干擾,決不能由它牽著走。」我忍著疼,堅持和同修一起發完所有資料。回到家後,我脫襪子時,血水已經凝粘在襪子上,用水浸濕後,才把襪子脫下來。

有時,我也一個人背著兩個包,其中一個是資料,到附近社區去發放資料。天熱時,還帶瓶水。看起來,外形有點像那些討飯的乞丐,他們也是背著包袱,挨門挨戶乞討。不過我不是去行乞,而是要去救人!

有一次,當我來到一戶人家,正準備放資料,房主從屋內出來,氣勢洶洶的瞪著我,並指著一塊牌子,嘰裏咕嚕的說著,反正我聽不懂英文,牌子上寫的甚麼我也不認識,但我始終微笑的看著她,向她道歉,還請她看看真相。我不知那位女主人聽明白了沒有;不過,當我把資料遞給她時,她接了,還說了聲:「Thank you (謝謝)。」

* 在反酷刑展中

為了把中共邪黨殘酷的、毫無人性的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告訴世人,我們在人流量最多輕便火車站和公交車站附近的場地上,舉辦了多次反酷刑展。由於那兒週一至週五的人流量特多,週末反而少;因此,我們就選在週一至週五之間辦;不過在這段時間,大部份同修都要上班,剩下能參加酷刑展的也就只有六個人。我們有的人演示,有人發資料,一人講解。由於我是其中唯一的男人,所以惡警這個角色就落在我的身上。

幾十歲的人,從未表演過,讓我來充當這個角色,難免感到有些為難。為了把真相告訴世人,我也只好硬著頭皮上。於是,我穿上了一套令人厭惡的警服,戴上那頂寬綠的警帽,還戴了一副黑眼鏡,手握著一根警棍,「兇神惡煞」的瞪著兩個演示被關籠子和坐老虎凳,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扮演的是否真切。但看到,觀眾用那種厭惡鄙視的眼神看著我,我心裏很不是個滋味,覺的有一種被侮辱感。還有一次,有三個不到二十歲的美國少年,他們居然走到我面前,指著「受酷刑」的學員,十分氣憤的質問我,為甚麼要這樣迫害他們;其中有一位把書包往地上一扔,要動手來揍我。幸好有一位同修向他們作了詳細講解,他們才憤憤不平的走了。我心裏總感到受了莫大委曲,真有點不願再演這個令人厭惡的角色。

演示結束後,在返回的路上,同修們看到我不願說話,就問:「是不是心裏不愉快?」我說:「有一點」。於是大家開始了對當天所發生的事進行討論:我們來這裏演示的目地是甚麼?不就是要揭露邪惡,讓大家共同來制止這場迫害嗎?觀眾的氣憤不平,不正好說明了我們演示的成功,也說明這個警察扮的像。我們應該高興呀!對呀!為了證實法,為了救人,怎能還有不愉快的想法呢?我們應該辦的更好才行。

我們雖然只有六個人,但我們每個星期都來這裏辦一次反酷刑展,哪怕是酷暑炎天,每次我們一站就是好幾個小時。雖然結束時,大家累的腰酸腿軟,但大家都心裏高興,因為我們是按照師父的要求,在救人的同時,也在修好自己。

我的發言完了,謝謝。

(美國德州達拉斯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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