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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龍口市殷淑雲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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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9月2日】我是山東省龍口市北馬鎮轉渠村大法弟子殷淑雲,今年49歲,修煉法輪大法前,身患貧血、頭暈、腰痛、心臟病等多種疾病。四處求醫,藥費沒少花也沒治好。1997年喜得大法,多年的疾病不治而癒。通過學法我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徹底改變了我的世界觀,心性提高了,親朋關係和睦了。丈夫去世後,婆婆對我苛刻,我被迫搬到姐姐家住,對婆婆的怨恨一直未消。修煉法輪大法後,我主動去看望婆婆,多年的怨恨化解了。心中有一種說不出的輕鬆、快樂,我簡直太幸運了,法輪大法、真善忍太好了!

1999年7月20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大法進行了史無前例的迫害。我為了說一句真話,於1999年11月底與二姐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拖上警車,後來又被送進龍口市駐京辦。一進龍口駐京辦就被惡警馬延會非法搜身,二姐被非法搜去400元錢。回來後我被非法關押在北馬鎮派出所15天,又送進張家溝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被勒索225元錢才放回家。

2000年正月初四,我和5位大法弟子再次進京上訪,可是在江氏一言堂的操控下,沒有法輪功學員申訴、說話的地方,剛到廣場又被惡警拖上警車。在駐京辦,我又被非法搜去100元錢。回來後在北馬派出所的小黑屋裏被非法拘留了一宿。天一亮,惡警呂全健就對我非法審訊,他用手拽我的頭髮,拳腳相加。大冷天,逼迫我赤腳在雪地裏跑,強迫站在冷水裏洗臉一個多小時,又逼迫我雙手托著冰塊放臉上,後來又將手吊銬在窗上毒打,邊打邊說:殺豬的時候到了。就這樣我被折磨到下午三點鐘,凍得我全身發抖,牙齒打顫,手腳麻木失去知覺,整個臉被打得扭曲變形,渾身是傷。

第二天,我與5位大法弟子被逼迫戴手銬在北馬集上游完街後,又被非法送進拘留所,在拘留所期間,惡警呂全健天天去折磨我,逼我放棄修煉;只要煉,就逼迫我赤腳站在雪地裏,用雪蓋住腳,不讓穿外衣,長達幾個小時。那個滋味可想而知,現在想起來還不寒而慄。有時打耳光,往臉上吐痰,往頭上澆水,在院子裏罰站,想盡一切辦法迫害。問他們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犯了哪條法律?他說煉法輪功就是犯法,這是江澤民的命令。每天就給一點飯。姐姐來看我,惡警說,給錢就讓看。結果,姐姐又交了225元錢,也不讓看。15天後,我又被北馬派出所用車送進安裝公司院內,非法關押40多天,逼迫姐姐交上2600元錢,才放人。

2000年10月,我剛要出門,就被四個惡警堵住,拖我就走。孩子摟著我的腿不讓走,惡警將孩子一起抓到安裝公司,還不給孩子飯吃,說甚麼餓死活該。真沒想到,10歲的孩子就因媽媽煉功做好人也得遭受迫害。四天後,孩子的學校出面要回孩子,我又被非法關押一個月,絕食後,才放回。

2000年臘月二十五日,我在家中洗衣服,幾個惡警闖入家中逼我寫「保證」,否則就抓人,我又被非法抓進安裝公司洗腦班內,絕食5天,逼姐姐交500元錢,才放人。

2001年正月,龍口市6.10惡人為抓捕我,與北馬派出所八、九個人非法闖入我姐姐家中,姐姐被嚇得直哆嗦,由於多次被惡警騷擾,姐姐被嚇出心臟病。因沒抓著我,惡人氣急敗壞,2001年夏天,把大姐抓去非法關押一天,我被逼流離失所。

2001年臘月初六,我被惡人舉報,抓進洗腦班。在洗腦班內,被洗腦班內的首惡王成會逼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逼我寫「三書」,我絕食絕水抗議,9天後放回。

2002年9月18日,也就是中共十六大前期,我在親戚家地裏幹活,北馬副鎮長高金湖派北馬派出所一群惡警,將我圍住要抓我去洗腦班。我義正辭嚴地說;我沒有犯法,是你們在執法犯法,憲法哪條規定按真善忍做好人犯法?但惡人們已無人性,像土匪一樣把我抬上警車。在洗腦班內,我又一次絕食抗議,第三天我被強行灌食,惡人們用粗塑料管野蠻的插入我的口腔,進入胃裏,我被折騰得呼吸困難,差點窒息。惡警看我不行了,才把管子拔出,從嘴裏往外淌血。惡徒們不管我的死活,仍繼續插管迫害,我被折磨得死去活來,那種痛苦無法言表。後來我趁他們不注意,於夜間逃出了虎口。後來四姐聽說我失蹤了,去洗腦班打聽我的消息,被惡人非法關押8天,被勒索150元,才放人。這樣我被迫又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2006年5月,江鬼來南山,我大姐又被北馬副鎮長李世乾帶到派出所,惡警非法搶走電視機、VCD及3個錄音機、還有許多大法書籍與師父法像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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