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點遍地開花後不應集中地點購買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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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三日】這兩天先後看到明慧上發表同修對於經營耗材對同修是否加價的切磋文章,在此想說說個人的不同悟法。

對於同修經營耗材,在幾年前我地曾出現過因此種運作不當而被大範圍迫害的事件,當時已經發表了對此種做法的否定態度的文章,但不幸的是這種迫害再次重現,就在不久前還在和我交流此種做法的同修,由於此種經營,現在已被綁架。當時他已經認識到了不妥,但由於和其他同修沒有達成一致,所以最終還是讓邪惡的迫害得逞。

同修在文章中說,賣給同修的耗材不能加價。當然同修是好心,但問題並不在這,而在於不能以這種身份經營,因為這種做法的前提是你知道他是同修,同時對方也知道你的身份,這樣才能以成本價成交。同樣同修出於好心,他會介紹別的同修來買,然後你會認識更多的同修。這時你已把自己放在一個邪惡迫害的焦點上了。從另一個角度講,你已經在參與各資料點的運作了,就是在統一購銷耗材。這樣的事就不能再簡單的當成商業運作來掂量了,這就成了資料點如何運轉、如何保密的事了。

明慧網要求的是資料點遍地開花,單線聯繫,而不是遍地開花的資料點打成一片、都集中到一個協調人或者一個地方買耗材。原則上我們呢應該把握好。至於個別學員個人如何做了沒有馬上帶來直接後果,這是個人的選擇和做法,不能作為普遍的原則。普遍的原則就是遍地開花、單線聯繫。

當然如果同修在此之前就相互認識,從理論上講並不影響,但事實上同修的自制力都不同,當你把這件事告訴他的時候,等於把主動權也交出去了,他會告訴他信任的人,最後就誰都知道了。

所以建議所有經營耗材的同修,不要在你的工作中表現出不符合常人狀態的行為,正常的經營,以常人的身份經營,你給同修省的幾個錢還不夠一個資料點的損失,這種好心是人的情而不是理智,常人社會的商業經營自有其保持正常運轉的經濟原則,大法工作也有其各自獨立、單線聯繫的安全要求,如果既不按常人社會的法則,也不按大法工作的要求,那結果可想而知,不要把常人工作和大法工作混為一談。

對於這種經營方式是否可取,同修還在悟法上爭論不休,其實反過來想一下邪惡對此怎麼想,我想它們是最希望我們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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