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錢面前擺正心 走好最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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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四日】在這七年多的反迫害中,為了能救度更多的被迷惑的世人,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的同修,都在節衣縮食:我身邊就有許多同修幾年來都沒有買一件像樣的衣服;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年同修把自己三萬多元的積蓄全部拿出來做資料,而每天早上吃早餐卻捨不得買一碗五角錢的豆腐腦;有一對夫妻同修住的房屋很破舊,也捨不得拿錢維修,卻將錢奉獻出來做資料;還有一位同修在單位買斷後,將買斷的錢建資料點,在資料點做資料時,每天喝的是自來水,每天洗澡也是用冷水,為了節約時間也為了節約錢,很少買也很少吃新鮮菜,偶爾吃點新鮮菜,也是做的非常鹹,目地是能多吃幾餐……正是這無數同修的付出,才使我們的資料點的在師尊的呵護下能穩健的走到今天。

但個別學員在使用同修給資料點做真相提供的錢時卻很不嚴肅,如將錢隨便放,被自己的家人拿去了一部份也沒在意,或隨手拿一、兩元錢給自己的孩子買零食,甚至挪用做真相的錢湊錢給孩子買房子等等。

在挪用同修們給的用來做真相的錢時,自己是不是應該捫心自問一下:別的同修捨盡一切給到我們手中的資金,在被自己隨便揮霍的時候,自己能心安理得嗎?這個差距不大嗎?而我們身邊無數師父的法身和護法神、正神又怎樣看我們呢?我們真的要想想:多少危在旦夕的世人在亟待著了解真相,從而得到救度,而我們盡到責任了嗎?況且舊勢力正虎視眈眈的看著我們,它們就想將我們拉下去,如果我們稍微走錯一步,不正好被它們找到藉口了嗎?

在用錢用物上我們真的必須嚴格要求自己。我發現自己做的也不夠好,在買做資料的用品上沒有達到標準:雖然我沒有亂用大法弟子省吃儉用省來的錢,但在用錢的事情上顯的很隨便,有的東西可用可不用的就不該買,有時沒有計劃好多買了一些造成積壓,我今後一定要改掉這些不好的毛病,在做事上一定要達到法對我們的要求。

這一切在宇宙中都有記載。師父在《洛杉磯市講法》中說:「資金的管理不要出現問題。我知道有些項目、有些地方資金是出了問題的,我也不想說。在這方面出問題的我看你是不想修了,眾神都在看著你呢,對修煉人來講也太嚴重了。」

修煉是非常嚴肅的問題,也許有些同修將錢交給協調人時,雖然沒有說清是做真相的,但他們絕對信任協調人會用在做真相上,難道我們就能以此為藉口挪用這些錢嗎?我們真的不能因放不下對家人的情,在自己沒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去滿足家人無休止的願望。當你動用做真相的錢為家人做私事時,你不是在將自己的家人往地獄裏推嗎?而你自己又將自己擺到甚麼位置上?師父在《精進要旨》的《修者忌》中教導我們:「執著於親情,必為其所累、所纏、所魔,抓其情絲攪擾一生,年歲一過,悔已晚也。」在《出家弟子的原則》中告誡我們:「修大法就必須放下為錢為物之心,否則怎麼能符合大法弟子的標準呢?」得法乃是萬古難遇的機緣,是生生世世所積的最大福份,應億萬倍的珍惜,我們真的不能因為一時的錯念而耽誤了救度眾生,同時毀了自己又害了家人呀!

當然,有同修出現這樣的行為,我們當地的每一位同修都應該向內找,為甚麼出現這樣的事?是不是與自己的修煉狀態有關係?師父在《轉法輪》中講:「還有的人看到我身邊帶著的這些學員,言談舉止看到之後,就跟著學,好的壞的他也不知道。其實我們不管是誰甚麼樣,只有一個法,只有遵照這個大法去做,那才是真正的標準。」 師父還說:「其實,做一個常人中的好人有英雄模範人物做榜樣,那是常人中的榜樣。你要想當一個修煉者,全憑你自己那顆心去修,全憑你自己去悟,沒有榜樣。好在大法我們今天講出來了,過去你想修,還沒人講呢。這樣你遵照大法去做可能做的好一些,能不能修,能不能行,突破到哪個層次,全看你自己了。」

我建議在集體學法的時候,我們學了《轉法輪》後,也要拿出一定的時間學習師父的經文,用法來指導自己,千萬不能跟人,因此我們一定要去掉人心,無論在任何形勢下遇事向內找,跟上正法的進程,在修煉的路上負起自己的責任來,每個修煉人都是負責人,都要為自己負責、為大法負責、為眾生得救負責。修煉誰也替代不了,必須得自己紮紮實實的往上修。只有按照師父的話去做,以法為師,我們的路才會越走越亮。在此也希望其它地區的同修能以此為戒,讓我們共同提高,真正走好走正最後的路。最後讓我們記住師父的話:「修煉者不能帶著人心、帶著業債、帶著執著圓滿。」(《芝加哥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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