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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調兵山市張道寶、孫秀臣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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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2007年10月12日,遼寧省調兵山市大法弟子張道寶、孫秀臣被中共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張道寶,孫秀臣不認可非法判決,上訴到鐵嶺中級法院,並分別聘請鐵領富州律師事務所的高律師和遼寧三邦律師事務所的白律師為他們辯護。律師們詳細查閱了卷宗材料,對一審法院判決提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施用法律不當、應改判無罪的辯護意見。可是鐵嶺中級法院以當地有關部門不放人,拿他們當重點等為藉口,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張道寶在7月19日晚走路時被防暴大隊的厲洪明、秦剛、姜立國等人非法抓捕後交給國保大隊,據說他被抓後遭刑訊逼供,被體罰,被欺騙、誘供等編織材料、湊材料,以達到判刑的目的。

孫秀臣是在7月27日晚騎摩托車回家時被交警非法抓捕後交國保大隊的。在家人的多方努力營救下,孫秀臣被放回家。可是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孫秀臣在上班時被非法抓捕判刑三年。孫秀臣的妻子因不放棄信仰,至今還在瀋陽監獄城非法關押,家中只有一位70多歲的老母親和一個念高中的女兒無人照顧。

鐵嶺中級法院不顧案情的具體情況,也沒有深入細緻的調查,更不想糾正一審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施用法律不當的嚴重錯誤,只想保住自己的官位不受影響,草草結案,維持原判。

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基本人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無論從事實還是法律方面來看,真正違法的是中共不法人員。堅持信仰無罪。神目如電,因果報應不爽,希望那些還有良知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及「610」人員能夠拋開自己的身份和政治因素,客觀理智的思考,不要再昧著良心追隨惡黨迫害善良,給自己增加罪業,給家人及百姓帶來災難,為了人們的平安,請你勇敢的承擔起法官維護正義、捍衛法律尊嚴的職責,做出公正的判決。

遼寧省調兵山市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張道寶,孫秀臣的有關單位人名及電話:
國保大隊長:張風來辦公室電話:0410──6865445 手機:13941098399
政委:王雪平辦公室電話:0410──6992028 手機:13050814156
檢察院公訴員:付方辦公室電話:0410──6865363
法院刑事庭:張方辦公室電話:0410──6879057 小靈通:6527890
郭淑潔 小靈通:6519666
揚盟
政法委書記:王靜雪

遼寧省鐵嶺中級法院二審院長:彭生富電話:0410──4856666
馬院長電話:0410──4856698
廳長:孫元電話:0410──4856628
承辦人:潘成鐵:0410──4856717
趙權:0410──485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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