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錢的問題上必須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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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正法修煉到了今天,有些同修在集資這個問題上還是法理不清,行為上已經形成了集資行為,可是硬是認為不是集資。集資這個問題,是個嚴重違背大法修煉原則的行為,必須嚴肅對待。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首先必須為大法負責,得維護大法。同時也得為同修負責,也為自己的修煉負責。

因為我們當地近兩年出事被綁架的同修有好幾十人,大多數是資料點的或是協調人,都是動錢的,所以,在錢上必須走正。在我們這個資料點上,大家出錢做資料救度眾生都是自覺自願,我們從來不會去跟大家要錢。這方面的法師父講的很清楚。可是,最近聽其它點上的同修說:他們那裏都是去跟同修要錢,去斂錢。同修拿出二百還嫌少。還有的同修提出大家湊錢去幫助孤兒。還有的同修不但經常向同修要做資料的錢,還經常到同修那裏要錢給家庭生活上有困難的同修。更有甚者,為了幫助欠債的同修還帳,召集同修來交流要大家幫助還帳。有的同修指出來這樣做不符合大法 ,是集資的行為。可是此同修不承認是集資行為。爭執不斷。為此,請有關大法弟子都加強學法,靜下心來、放下自我的討論討論,交流一下哪些做法是集資。這也是我們許多大法弟子要認清的、要在法上提高的、要過的關。認識不清就會被舊勢力鑽空子。為了破除舊勢力的干擾,我們必須走正大法的路。

認識有限,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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