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悟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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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在參與營救過程中,有一種感受越來越明顯,就是許多公檢法人員已經知道了真相,但仍然跟著邪黨幹著迫害大法弟子的工作,而且越來越不講法律,甚至是耍起了無賴,有的公然宣稱我就違法了,你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有的捏造證據,肆意踐踏法律程序,也不做任何解釋。

在初期的時候還不是這樣,有些法律程序還裝模作樣的走一遍,上訴,覆議,請律師,公開審理等,而現在連開庭都不通知家屬,秘密開庭,草草宣判,有的連判決結果都不給家屬。為甚麼會這樣呢?我感覺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過於依賴常人的法律程序了,過於寄希望於它了,許多參與的同修也有同感,好像是按照一個固定的模式在走,要人,請律師,上訴,覆議,花費了很多錢財和精力,但往往得不到希望的結果,當然在做的過程中也是一個講真相的過程,有些同修認為應該做而不求,但我們可決不是不在乎結果,講真相的同時,結束對大法弟子的關押迫害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地。

我們知道邪惡對我們並不講法律。判決結果已經被六一零事先定好了,公檢法都是在這個事先劃定的圈子裏轉,我們要做的是利用法律原則及家屬身份講清真相,揭露邪惡,而不是依賴法律程序,我們應該依靠的是大法而不是法律。我們越重視乃至依賴法律程序,邪惡就越讓它蠻不講理,無法無天,藉口讓我們去掉對此的執著。有的同修出庭為當事同修做無罪辯護,但回來後,也感到在邪惡的法庭中,邪惡為迫害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設置了周密的程序,而我們對這些法律上的手段基本沒有任何經驗,你進入它的套路中和它抗爭確實很難。

這裏不是說我們不走這個法律程序,而是在思想上不應該把重點放在這裏,應該避開對方的職業特長而去給他們講真相,可以找到他家裏講,可以打電話講,可以寫信講,可以等他下班出門後講,總之,創造良好的環境讓他能接受真相。告訴他大法弟子多麼好,大法給人帶來的變化,迫害大法對他意味著甚麼,因為他的生命根本就是為這個法而來的,我們只有跟他講大法而不是講法律才能打動他。

那麼是不是這些人都講到了,同修就出來了?也不一定,因為這些辦案人員或監管人員都是聽命於六一零的,都是邪惡指使的外圍人員,而這個幕後的黑手我們很難接觸和發現,但卻是起著關鍵作用的。有同修去看守所要人,看守所的警察讓去找政法委,說只要政法委說放馬上就放。我想這就是在點化我們,提醒我們應該在這個幕後黑手上下功夫了,但同修卻沒去找,我想這時應該審視一下我們自己的心,是不是我們自己有障礙,我們去要人的目地都有哪些,我們為甚麼會有這樣一個被害人家屬的身份?

師父講過人類的空間和另外的空間是對應的,正法在另外空間已經是在解決那些最後最根本的因素了,對應到人的空間,我想應該包括那些幕後操縱的黑手,現在許多地區六一零和政法委的幕後操縱者也不斷被曝光,許多明白真相的執法、司法人員就是在它們的命令下被迫行惡,所以我們直接找這些操縱者講真相,揭露它們,不僅可以為營救起到關鍵作用,而且可以從源頭上抑制邪惡的迫害政策,避免更多的同修被綁架,這樣就把營救工作做在了前面。

如果以一個無關的身份去找,可能許多同修還做不到,現在已經有了這個受害人家屬的身份,甚至辦案人員都告訴我們去找政法委,那我們再不去的話,可能就是自己的各種執著在擋著了,我看到許多同修是怕心擋在那,不想面對這個問題,其實那些長期隱藏的惡人更害怕,就像江魔頭在大法弟子面前,它的膽量還不如一個警察。我們見它一次,它背後的邪惡就在銷毀一次,甚至我們打去的電話都能銷毀它,只要我們不斷的曝光,不斷的找,營救一定會有實質的進展。

我還發現對於營救,我們有時會陷入一種片面的理解,似乎只有相關的家屬和認識的同修才能做,似乎只有配合家屬要人,或找律師,上訴等走法律程序才是營救,其實這只是營救的一種直接參與的形式,而更多的同修是間接的在參與營救,比如曝光惡人,大量散發真相,集中發正念,國外同修的電話等,而這種間接的力量往往更大,截至目前為止,通過講真相和曝光邪惡而營救出同修的例子比比皆是,當然前提是需要直接參與的同修收集詳實的信息,整體配合起來,才能發揮威力。

對於我地出現的迫害,我們不再僅曝光直接行惡的前台惡人,而是把每一個迫害案例都和幕後的六一零掛鉤,讓邪惡的每一樁迫害都是對它的操縱者的進一步曝光,然後就是全市同修整體配合大量的真相傳單,信件,不乾膠跟上,國外同修的電話及時打了過來,有的同修組織起來近距離發正念,有的同修組成了發信小組,堅持不斷的大量發信,不是只發給他本人,而是大量發給他的同事,朋友及市委市政府各個部門,這些真相對惡人造成極大壓力,其實是其背後的邪惡被大量銷毀的結果。不久市政法系統的多個隱藏的幕後操縱者陸續曝光,這是正法進程推進到這一步的表現,也是我們同修整體配合,揭露邪惡,救度眾生的結果,如果我們同修也把這件事當作營救工作的一部份來做,不管是誰被迫害了,不論認識不認識,我們都抓住這條不變的主線來做,我們就是在整體上扭轉正法的環境,在整體上營救著每一個被迫害的同修。

但是在營救過程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不和諧音,有的同修也在參與營救,但是卻是用錢鋪路,不是幾千,而是幾萬,十幾萬的送錢。如果是常人做,我們不能說不行,但如果是大法弟子在其中起主導作用,那就是不在法上。這些同修認為只要把人救出來,花點錢也不算錯,所以他們主動去找被迫害同修的家屬,出此下策,有的家屬沒錢,但救人心切,四處借債,有的家屬是大法弟子,本來還有正念,但經此同修一說,也動搖了。在此問問這些從中活動的學員,你們是在證實大法的威力還是在證實金錢的威力?當然一些家屬在被榨乾最後一點財力的情況下,人被放出來了,這也是它最迷惑人的地方。如果人出不來,那可能沒人再相信此辦法,邪惡就再無利可圖了,而一旦人放出來了,許多人都會動心,包括同修家屬甚至參與的同修。而有的同修想堅持原則,但承擔不起家屬的壓力,做的很艱難。這種方法一方面養肥了邪惡,上面拿獎金,下面要紅包,一方面卻在抵消著正念堅定的同修的營救效果,動搖著家屬對大法弟子的信心。那些同修自認為找到營救的秘訣,主動推廣此方法,無形中助長著邪惡的貪婪,鼓勵著邪惡繼續犯罪。

有的同修把營救工作誤解成一個單一的大法項目,認為只要專人去做就行了,其實它是和各方面的正法形勢緊密相關的,它也不是所參與同修那幾個人的事情,而是和當地大法弟子整體的心性相呼應的,所以有的地區用某種形式營救成功了,但我們用同樣的方法就成功不了,這不僅僅是沒有榜樣的問題,更主要的是兩地同修的修煉狀態不同,證實法中開創的環境不同,當地做三件事所打下的基礎不同,他們的成功是在當地大量做真相,揭露邪惡的基礎上成功的,所以同樣的方法,結果卻不同。

也有少部份同修沒有走出來,有的是怕心,有的被各種家庭瑣事糾纏,有的認為都不認識,意識不到營救同修,人人有責,那麼大家想一想,作為一個未來的大覺者,當你旁邊的正神被邪惡迫害的時候,你該怎麼做,能沒有這一項考驗嗎?如果裏面的同修都被營救出來了,在你修煉的這條路上,就再也沒有機會了。反過來說,如果大家都在營救同修這方面的心性提高上來了,營救的事情可能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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