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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邪黨佳木斯市公檢法對李紹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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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我叫張海燕,原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化學製藥廠工人,丈夫李紹志是佳木斯市煤礦機械廠工人。我們夫妻倆一九九八年有幸喜得法輪大法,得法後身體健康了。李紹志以前脾氣非常不好,修煉後變化非常大,家庭和睦了,鄰里之間和睦了,在單位裏同事間矛盾減少了,領導安排工作也不挑了。

正當我們沉浸在得法的喜悅中,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開始打壓法輪功,國內所有電視媒體都在誹謗大法,誣蔑師父。我們夫妻商量,決不能允許大法在世間遭到破壞,毅然決定進京證實大法。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五,我們把手裏的錢湊了一下,僅夠去的路費,買完火車票,兜裏一分錢都沒有了。我們帶著自己烙的餅,塑料袋裏裝著涼開水和另外兩個同修一起上了開往北京的列車。到了天安門,我們在金水橋上打開了四米長的「法輪大法」橫幅。

我們遭到天安門警察的非法抓捕,被關在鐵籠子裏。後被送到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二月十四日被單位保衛科和松林派出所接回並被送到佳木斯市永紅公安分局,永紅公安分局對我們進行非法提審。提審後被送往佳木斯市看守所。我丈夫李紹志在五月十九日被非法勞教一年,被劫持到佳木斯市西格木勞教所。五月八日親屬花錢托人,我被放回家。我的工作被開除,只能靠打工維持生活,房子被迫賣掉了,靠租房生活。

我丈夫李紹志在西格木勞教所遭到一大隊一中隊惡警管教楊青和三中隊的白某的多次辱罵、體罰,如蹲著、坐水泥地等種種非人的折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他和勞教所裏被關押的十名同修一起闖出了勞教所。從此以後流離失所,顛沛流離,有家不能回,風餐露宿,孩子不能撫養,七旬父母不能盡孝。

佳木斯惡警陳萬友綁架李紹志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我丈夫李紹志回到佳木斯看望以前在一個煉功點的劉洋,誰知劉洋這時已經被佳木斯公安局陳萬友威逼、利誘當了公安局的內線,他們設圈套綁架了李紹志。公安局至今沒給我任何手續。後來我經多方打聽,得知我丈夫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嚴重酷刑迫害,還要非法判刑。被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兩次無理駁回。

二零零七年新年前,我到佳木斯向陽區檢察院,問負責李紹志案子的檢察官湯浩洋:李紹志到劉洋家被劉洋舉報,身上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李紹志有違犯國家法律。他身上只帶了一部手機和一個電話本,根據甚麼給他判刑?湯浩洋說:我們也發現了這個問題,我們一定會秉公執法的。新年後我妹妹又去了檢察院,有一個叫李海亮的檢察官回答我妹妹說:李紹志沒多大問題。後來檢察院第二次把李紹志的案子駁回公安局。

而佳木斯市公安局邪惡之徒陳萬友為了迫害李紹志,又一次栽贓陷害、捏造證據,又把李紹志案卷送到向陽區檢察院。我的家人多次去相關機關索要拘留和批捕的家屬通知書,檢察院和公安局互相推諉,不給予答覆。三月二十五日,向陽區檢察院把李紹志遞交到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由向陽區法院刑事一庭庭長趙玉斌負責。我在無奈的情況下就請了北京國綱律師事務所的張立輝和李順章兩位律師受理此案,為李紹志做無罪辯護。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兩位律師來到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找到負責李紹志一案的主審法官趙玉斌(刑事一庭庭長),庭長趙玉斌把起訴書遞給律師並要律師轉告家屬李紹志在看守所身體出現危險,要家屬明天馬上接人。

律師提出要看卷宗,看完後,按照程序需要複印一份。這時庭長趙玉斌便開始打電話請示上級,電話打了兩個多小時,到十一點半左右,庭長趙玉斌受上級指使,向律師索要回了起訴書和卷宗,並欺騙律師說:「下午四點鐘過來,給你們準確的答覆,確定開庭時間。」

律師調查取證李紹志遭嚴重酷刑迫害

從向陽區法院出來,兩位律師來到佳木斯市看守所調查取證,見到受害者李紹志。李紹志訴說了自己被佳木斯市公安局陳萬友及多名警察嚴重酷刑迫害的事實經過: 李紹志被警察們綁架時,連開車的司機都拿著礦泉水瓶子猛打李紹志的臉,當時臉就被打腫了。綁架後李紹志多次被違法刑訊逼供,所實施的手段極其殘忍,他們長時間反背銬吊起李紹志的雙手,使雙腳離地,他們還把李紹志鎖在鐵椅子上。更令人髮指的是,他們把李紹志帶到刑警隊用來刑訊逼供大案要案罪犯的場所──犬營,在犬營裏,扒光李紹志的衣褲吊起殘酷毒打迫害三天兩宿,多名警察同時毒打,連犬營裏的飼養員都同時參與了迫害,令在場稍微有良知的警察都於心不忍。

奄奄一息、遍體鱗傷的李紹志被送回看守所後,看守所害怕承擔責任,讓實施酷刑的陳萬友寫了一份證明,證實人不是看守所打的。李紹志被吊銬過後的傷痕至今將近七個月還清晰可見。據看守所醫務人員透漏,在看守所李紹志由於被酷刑折磨打傷頭部導致腦出血經常出現昏迷狀態,現在已經半個身子不好使,會導致癱瘓,當時看守所每天發一個病情通知向辦案機關、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告知李紹志的身體危險狀況。

庭長趙玉斌用黑幫手段掩蓋違法行為

三月二十八日當天下午四點,律師如約到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沒有見到庭長趙玉斌,同一辦公室的法官李秀傑一直對律師推諉說:「庭長趙玉斌正在開緊急會議,」後來告訴律師說:「明天一點半再來會見」。

我和妹妹接到律師的轉達,第二天和兩名律師下午如約去法院會見庭長趙玉斌,準備接人。但是又沒有見到庭長趙玉斌。李秀傑對律師說:「聯繫不上,一直關機。」兩名律師找到法院姓韓的院長,韓院長欺騙刁難律師說:「庭長趙玉斌請一週假,我批准了,有事找庭長趙玉斌,等他上班再辦。」以此來搪塞推脫責任。

我們與律師分開後,期間有一男子多次觀察我們的動靜,由於我在這之前沒見過庭長趙玉斌,不知道此人就是庭長趙玉斌。

第二天早上我與妹妹和兩名律師又到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去詢問此事,見到庭長趙玉斌,趙玉斌把我們攆到走廊,留下兩名律師在辦公室,在刑一庭辦公室兩名律師被趙玉斌逼迫要挾簽「保密協議」,要求律師把所了解的李紹志被迫害的事實真相不要對外界洩露,用卑鄙的黑幫手段企圖阻礙司法公正,掩蓋他們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為。

然後庭長趙玉斌把我叫進屋,欺騙我說由法院的法官陪同一起到看守所去給李紹志做身體檢查。法院用該院的車,由法院一法官及司機帶著我和妹妹一同到看守所,在路上法院的法官接電話期間問我們是李紹志的甚麼人?我沒說話,我妹妹說:是妹妹。他說:都是妹妹,我妹妹說:都是妹妹。法官在電話裏告訴對方說是妹妹。到達看守所後還沒下車,法院的人問我帶沒帶錢,說要給李紹志做身體檢查,我質問法官:「人在你們這裏被迫害成這樣,卻找我們要錢,一切應由你們負責。」法院的人下車在車外偷偷打電話向上司反映情況,約二十分鐘後,謊告我們說去提李紹志。

我不但沒見到李紹志,卻被法院的人用電話串通來三名穿著便衣的公安人員劫持,這時法院的人卻不見了蹤影,偷偷的溜走了。三名便衣指使司機要車開回去,說要了解點事,問幾句話。我問他們:「你們是哪的?」他們回答:「我們是公安局的。」並沒有向我們出示任何證件。家屬說:「我們是來看人的。」想下車抗議他們的非法行徑。三名公安人員不讓下車,硬把我和妹妹強制綁架上車,最後被拉到佳木斯市向陽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並被誘惑恐嚇逼問:「你們是誰?叫甚麼名字?住址?和李紹志是甚麼關係?「並反覆詢問李紹志的妻子在哪?欲意想藉機抓捕我。他們在詢問我時,我沒說是李紹志的妻子。

我和妹妹抵制非法審訊,我們說你們騙人,你們讓我們來領病人去醫院,卻把我們綁架,你們這是劫持。三名警察未能得逞。又調來三名佳木斯市向陽區公安分局好像當官的非法審訊,威脅恐嚇我們,我當時心臟病發作,躺在沙發上不省人事,他們也不給送醫院。

邪黨公檢法合謀作假

佳木斯市公安局六一零惡警陳萬友對我們連騙帶嚇後,又和一名負責人進行非法審訊,追問李紹志妻子的下落,誰請的律師,當我妹妹質問他們為甚麼欺騙綁架我們到公安局來時,他們無恥抵賴說我們不知道,是法院車把你們拉來的。因為我們知道是陳萬友綁架李紹志的,所以我妹妹一再追問兩個人中誰姓陳時,陳萬友竟然不敢說自己姓陳,說姓李。一個國家公安局幹警竟不敢承認自己的姓,如此做賊心虛。此過程持續了五、六個小時,我和妹妹才被放回,惡人並威脅我們不要聲張,對他們的醜行保密。公檢法合謀,綁架我們未果。

四月二日,我妹妹再一次來到向陽法院找到庭長趙玉斌,問那天為甚麼把我們欺騙到公安局時,趙竟然無恥抵賴。當我妹妹問詢李紹志被打情況時,趙因為逼迫律師寫了「保密協議」猖狂至極,矢口否認曾讓律師代轉達家屬李紹志的病危通知和律師在看守所所了解的李紹志的被迫害的真實情況,還大罵律師說話是「放屁」,並污衊律師不守信用。邪黨的法官竟然如此「文明辦公」,把自己的違法行徑竟然不恥於暴露在公眾面前。他們自以為聰明,認為逼迫律師寫了「保密協議」就可以瞞天過海、罪惡得以隱瞞,狂妄往往是愚蠢的代名詞,當「保密協議」公開之時就是他們罪惡昭彰於世之時。

四月四日下午,我妹妹又一次來到向陽法院找到庭長趙玉斌,問庭長趙玉斌李紹志的情況,趙說四月二日已和看守所獄醫黃某某一起到佳木斯市醫學院已給李紹志檢查完身體,說沒問題,最後還一再強調看守所獄醫黃某某有始至終全程跟蹤檢查的,我妹妹說要找看守所獄醫黃某某了解情況,庭長趙玉斌著重說看守所獄醫有三個,就一個姓黃的,而且還是個女性,並且告訴家屬說四月十一日開庭審理李紹志一案。

我和妹妹來到看守所,自我介紹說是來找獄醫黃某某,門衛說你們家人不是前天來領人看病的嗎?我妹妹說沒有來,並再次追問門衛來的家屬是甚麼樣的人時,門衛支支吾吾說是一男子就不再回答,我們覺的很蹊蹺,因為家屬來的人中沒有男子。等了近一個小時,在看守所大門口見到了領犯人看病回來的黃大夫,我們介紹了一下來意,黃大夫矢口否認四月二日和法院庭長趙玉斌給李紹志做檢查,說不知道,並說檢查的結果是法院單方給的,說話中無意間說出了李紹志半年前被毆打迫害嚴重。

庭長趙玉斌和獄醫黃大夫說話漏洞百出、自相矛盾,連他們自己都不能自圓其說。他們躲避家屬、偷偷摸摸、不給李紹志公開做身體檢查,在掩蓋著甚麼不可告人的目地?!逼迫律師簽了「保密協議」後竟如此囂張!

邪黨法庭無視法律、證據 非法判李紹志五年徒刑

四月十一日前,佳木斯市公安局陳萬友帶人多次找到劉洋,讓劉洋出庭作偽證指控李紹志,被劉洋拒絕,四月十日陳萬友又帶領四、五人到劉洋家威逼劉洋做偽證,因劉洋良心發現,不再配合他們。陳萬友在劉洋家呆了四、五個小時才走。走後劉洋找到我們,要上庭為李紹志作證。我們怕陳萬友報復,沒讓劉洋出庭作證,而是給劉洋做了錄像,揭露了佳木斯市公安局以及陳萬友怎樣威逼劉洋當內線作假證栽贓李紹志的。

四月十一日,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對大法弟子李紹志非法開庭,上午八點多鐘向陽區法院周圍戒備森嚴。到處都是警察,路口都有警察站崗。佳木斯市公安局和佳木斯市公檢法去了很多人,因得知陳萬友要綁架我,開庭時我沒有去。開庭前對家屬進行了非法搜身,不讓更多的家屬進去,家屬只進去兩個人,而旁聽席上坐滿了公檢法的人和市裏要人。

上午九點開庭時,律師給李紹志做了無罪辯護,在辯護期間遭到庭長趙玉斌的威脅,但絲毫沒有影響律師的辯護。可是邪黨法庭無視國家法律,無視劉洋揭露公安局陳萬友的錄像,無視辯護律師的精彩辯護,律師十多頁的辯護詞,只給了四個字「不予採納」李紹志被非法判刑五年。

李紹志得到非法判決後上訴。我們在四月三十日得知消息後到佳市中級法院問詢:李紹志案是由哪位法官負責,被告知是李姓法官。我們請的辯護律師在北京,也用電話與李姓法官取得聯繫,詢問李紹志案子的情況。過五一長假後,因律師有案子在身,沒能在五一後過來,打算在五月二十日過來。可是我妹妹五月十八日去中級法院,法院姓李的說今天下午就下判決。我妹妹說:律師還沒來呢?怎麼就結案呢?姓李的說:這個案子我不是負責的,我只是書記員,這個案子是由姓宋的法官負責。我妹妹說:你們當時怎麼說是你負責呢? 我要見姓宋的法官,法院姓李的說:她出差了,今天回不來。這時家屬又和律師取得聯繫。律師給法院姓李的打電話說李紹志的案子怎麼這麼快要結案了,還沒到上訴期限呢?對方說:這個案子我不負責,是宋佩霞法官負責。律師說:你找一下宋佩霞法官。對方說:她出差了,今天回不來。律師說:回不來,今天怎麼能結案?對方支吾說:待會能回來。我妹妹又去了法院等待宋佩霞回來,下午三、四點鐘宋佩霞回來了。我妹妹問她怎麼回事,她說:合議庭已經合議完了,維持原判。家屬說:為甚麼不等律師來? 她說:你也沒有委託書啊。因律師的電話被監控,律師和我的通話被他們聽到。電話中律師說十八日前來不了,他們就鑽了這個空子,要在五月十八日前結案。欺騙律師,達到不讓律師介入的目的。

法律面對的是行為而不是信仰,我的親人李紹志修煉「法輪功」以「真善忍」為原則做好人都是在遵紀守法中行事,李紹志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都沒有違背國家憲法規定,都是在履行國家法律賦予的權利之內。佳木斯市公安局陳萬友等人卻置法律不顧,肆意非法剝奪他的人身自由,吊起來打,濫用酷刑、刑訊逼供,特別是被強行扔到犬營三天兩宿,長時間這種非人道的殘酷折磨,致使李紹志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人的尊嚴受到嚴重侮辱,其行為已觸犯《憲法》。中共佳木斯市行政執法機關公、檢、法合謀栽贓、誣陷我的丈夫李紹志,這種公然踐踏國家法律,威逼、恐嚇、脅迫、栽贓陷害、刑訊逼供、置人民生命於不顧、倒行逆施、執法犯法,如此的囂張跋扈的黑幫流氓行徑,就是他們自己的最好罪證。

李紹志至今沒有收到二審判決書,只是口頭通知。對佳木斯公檢法違背國家法律、刑訊逼供、強行判決,已經在破壞國家的憲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法規的實施,欺騙搪塞律師,對我還在預謀抓捕。中共就已這種欺騙謊言暴力虐殺壓制中國民眾和信仰者的呼聲,對李紹志的酷刑虐待、非法判決為中共暴政又添上一個不可抹掉的罪證。中共違背了在國際人權大會上的締約;違背了申奧時對人權的改善;加入世貿時的承諾。中共就已這種法西斯的手段來迎接奧林匹克精神,無視於國際監督,在向世界自由民族、信仰團體的挑戰。

中共邪黨八年多對法輪功團體的迫害,呼籲國際社會組織給予制止。中共沒有自監能力,希望國際組織能履行監督義務,啟動聯大議案。對於迫害兇手予以追查審判。

呼籲全世界正義人士共同制止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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